易中天:数字版权上我损失了一栋别墅
2010-07-05 09:12:01.0 来源:新浪读书 责编:Crystal
- 摘要:
- 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老师:我没有什么可说,首先感谢你的表扬。其他演讲嘉宾都是北京,讲完就回家,我没地去。我只能在这儿傻待着,第二我想谢总三个没想到,我再补充一点,没有想到我签了很多格式合同,傻乎乎把电子版权签出去了。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电子版权?
【CPP114】讯: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老师:我不知道啥叫电子版权
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老师:我没有什么可说,首先感谢你的表扬。其他演讲嘉宾都是北京,讲完就回家,我没地去。我只能在这儿傻待着,第二我想谢总三个没想到,我再补充一点,没有想到我签了很多格式合同,傻乎乎把电子版权签出去了。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电子版权?一般我是不签格式合同,但是别的条款跟他扯,唯独这个没有想到。啥叫电子版权?不是网上阅读,我的作品百度、Google全是我的作品,从来没有人给我钱,何必计较。从今往后再有新作品绝对不签给他的。
我首先觉悟是海外版权,第一步把海外版权收回来,出版社我现在发现挺坏的,老欺负我们作者。往往给你一个格式合同,你不知道他哪个地方埋一个炸弹。我现在比较注意首先我只授给你中国大陆简体字版权,没有想到还有一个电子版权,我不知道若干年又有一个新版权冒出来,这说不准。
第二什么叫电子版权?有线的、无线的、网上、什么叫终端,电脑算不算终端?这个也算终端,手机也算终端,你们这几家怎么弄。跟不上形势,麻烦很大。希望你们版权研究基地对我们保护。
另外我不知道有没有这样厂家,我觉得这个给小孩,好玩能抓,就像西游记芭蕉扇一样,这个东西可以抓牢,给我们老同志考虑一下,没有眼镜根本看不见字,弄个投影仪在里边,算是科幻的想象。
主持人向勇:谢谢易老师。本来想问易老师一个问题,你已经回答了。你的数字版权收入占你2009年收入比例,现在看来?
易中天:我还没有收过一分钱。刚才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说我博客赚钱,我一分钱没有拿过。
张平:博客权是你自己的,你认为在博客写的东西都是版权的,未经授权不可转载。
易中天:是咱自己贴上去的。
张平:默认你希望大家浏览和传阅,因为你放在公共平台,但是法律并不没有剥夺你的版权。
易中天:我可以弃权。
张平:对,现在有一个说法部分版权保留,易老师可能现在部分版权保留,著名我的署名转载的时候注明我写的。
易中天:我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很好,没有作者的名字,编辑名字倒有。
张平:版权基本权利就是署名权,无论你什么状态下,署名权应该永远保留着。有些作者修改权可以放弃,不过不能改变面目全非,让整个形象歪曲篡改,但是署名权绝对不能侵犯的,这是基本的权利。
易中天:谢谢。
主持人向勇:刚才几位嘉宾,用非常短的时间,把毕生的经验向各位袒露,我真没有想到易老师在数字版权一分钱没有收到。
易中天:我算一下,好在谢总讲的,没有想到出版社拿这么多数字版权不去卖,这是好事,我合同快过期,还是让他官僚主义几年。
主持人向勇:按照2006年有一本非常有名书《常规理论》,基于数字版权所延伸的收入,大热门占传统发行的,如果好的话可以到60%,如果一般可以到一半,所以算一下你损失多少钱?
易中天:估计损失一栋别墅。
主持人向勇:可能不止。一方面我们谈到数字版权的时候,它是发展的趋势。从运营方,我们利益分享好像在作者身上看不到,所以类似一起写网站,包括盛大文学也在巨大的工作,甚至提到云的概念,未来怎么样都不知道,只有云知道。不知道徐总怎么解决易老师的困惑?基于你的网站或者这个平台。
徐志勇:刚才听到易老师谈了这边苦恼,像易老师知名中国作者没有从数字版权获得一分钱,说实在的令我们做数字出版平台有点汗颜。我想表达还是刚才说的,它是一个大的趋势,顺我则昌,像数字时代到来肯定是一个定论,今后数字出版只剩下两端,一端电子终端包括电脑,另一端是创作作者。
国外趋势来说,国外数字出版已经很大产业,那么我们国内很汗颜,目前不管作者这一块、还是出版这一块,虽然有很多版权也没有赚到很多钱。原因我认为产业链没有搭好,一个原因可能规则的滞后,就是版权。
一个保护不利,在国外保护很得力,在商业社会里边如果私有财产得不到保护,这个商业肯定无法兴盛起来。国外保护比我们这边非常强,首先保护非常滞后。
第二本身规则设计也可能滞后的,易老师也提到版权保护也是一个一个出来,版权是历史的产物,随着历史发展不断往前推进。
现在著作权法好几年前颁布的,已经落后互联网发展,所以这里边除了刚才谢总提到需要建立公开、透明所有版权登记的平台,以方便版权贸易之外,刚才张平老师提到新的版权模式,也就是我们今天一个主体新版权。我们也非常有幸跟中国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一起合作,共同研究和实践一套SCA协议,实际是半开放式、套餐化、让作者多种选择的协议。
这是我们的探索,我的观点版权一定是发展的。
主持人向勇:时间没有控制好,我们还有两分钟,开放两个问题给与会代表。
提问:谢谢主持人,我来自北京印刷学院,5月底湖南作者状告能源期刊网,说侵犯他的版权,唐朝先生认为他的能源期刊网做网络发行而不是网络出版,在网络发行方面他不是侵犯作者的版权,我想能不能截然分开?
提问:我想问一下数字出版时代,作者、出版商还有运营商他们收益应该如何分配?大概什么比例比较合适?如何确定这种比例确实落实作者、包括出版商。请徐总回答一下。
主持人向勇:两个问题都有请徐总回答。
徐志勇:其实我们搭建平台的,不应该在上边老踢球。刚才这个话题,我觉得第一个问题又回到我刚才说的个版权规则上边去了,其实关于到底出版还是发行,我虽然也研究半天,坦白讲虽然也是国家版权研究基地理论研究员,但是我也弄不清楚,所以也需要进行推进,我相信唐朝先生他自己不是故意侵权,就是因为缺少公开版权平台,以及登记平台,再加上网络版权不健全化导致这样的情形。
包括作者跟唐朝先生打官司,也是挺不正常的现象,其实很多作者被侵犯版权,只有少数作者打官司。我们希望在这个平台作者只管自己写作、只管跟读者沟通,我希望出一个新的群体版权经济人,有可能文钊之后扮的角色,打各种版权帮他们收益。
刚才说收益分配比,这个的话我只能介绍我们自己,我们跟版权方是二八分成,我们只收二,至于收益肯定尊重创作者大的版权收益。我呼吁运营平台重视内容价值。谢谢!
主持人向勇:谢谢徐总回答,也谢谢两位提问。我们再次感谢我们各位嘉宾。
张平作最后发言: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嘉宾出席会议。刚才提问也觉得大家都有共同的困惑,在互联网时代如何重新的洗牌,如何重新做新的利益平衡,版权贸易在国外做的非常好,在中国处于初级阶段,所以我们今天面临两个问题,第一个传统版权人利益都没有体现出来,我们跨到互联网上,我们不知往何处之走。
传播商和新媒体服务商还有不少问题,他们不肯拿出收入给传统文化公司和权利人分配。要想让互联网服务商在传播之前一一获得授权的事情是巨大的成本,同时我们又看到广大消费者,都急需从互联网快速享受信息,现在这个矛盾不是让网络服务商怎么拿利益蛋糕的问题,是怎么打通版权利益途径的问题。
我们本身动作者、对权利人尊重不够,所以现在这个问题在中国矛盾比较突出。我想随着权利人觉醒,包括像易老师已经知道了什么叫电子版权,以后互联网服务商会更加规范,如果我是易老就会关注,怎么计算你的收益、怎么查你的账,你每年有这么多收益才能分配,最后还是靠大家诚信,靠大家经营互联网产业。我就说这些,谢谢各位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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