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署启动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编制工作
2010-07-05 00:00:00.0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责编:龟山隐真
三、“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的结构
(一)突出重点。规划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与国家重点领域发展目标相衔接,要与本地区、本部门重点项目相结合,以前世没有、当代急需、惠及后代的项目为重点。出版单位需充分调研和论证,首先确定本单位“十二五”期间的重点选题,在此基础上,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或部委出版主管部门论证确定省部级“十二五”重点出版规划项目,并由此产生国家级“十二五”重点出版规划。今后,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将与国家出版基金评审相衔接。
(二)优化结构。在制定重点出版规划时,既要注意各学科领域的发展动态,又要注意读者对象的多层次需要,积极推动多媒体出版;既要认真研究出版物市场的变化,又要加强对读者阅读、欣赏趣味的正确引导;既要追求项目的学术价值和文化品位,又要考虑各自的地区特点和实际出版能力,真正做到选题优化、结构合理、切实可行、优质高效。
(三)基本构成。“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由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子规划三大部分组成。其中子规划包括: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出版规划
2.重大出版工程规划
3.未成年人出版物出版规划
4. 少数民族出版规划
5. 古籍出版规划
6.“走出去”出版规划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数量
各出版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一般不超过10种(多卷本丛书、套书按一个品种计算),有实力的出版社可报20种。已列入国家“十一五”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的项目,由于时间跨度长、按计划需延至“十二五”期间完成的重大项目须加以说明。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两部分:1.申报表及相关写作或制作大纲、目录等(附件1、附件2);2.汇总表(附件3、附件4)。
申报材料通过登录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www.cppinfo.cn)的“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系统”填报,出版单位在线逐项填报完成后的申报表及汇总表由系统生成的打印件连同所附相关写作或制作大纲、目录等,加盖出版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上报。
(三)申报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所辖、所属出版社的项目(军队出版社除外)由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汇总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后报送我署。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中央直属企业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所属出版单位的材料通过其出版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我署。上述出版行政部门和出版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所辖、所属出版单位“十二五”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务必于2010年8月30日之前报送我署出版管理司。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
邮编:100052
联系人及电话:周 卓 15116983665
袁越伦 010-83138689
张传静 010-83138687
技术支持: 周 卓 1511698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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