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版权保护的软环境 广州市版权行政管理改革纪实
2010-07-16 00:00:00.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责编:龟山隐真
创新管理 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
在提供各种各样版权服务的过程中,建立起一套健全的版权服务公共体系,是广州市版权局孜孜以求的目标。该局鼓励和扶持版权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发展,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版权保护工作,培育版权保护的社会环境与氛围。
政府出资鼓励登记 2008年5月21日,广州市版权局推出《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对作品著作权登记实行政府资助,这在国内还是首次。该办法规定,凡符合条件的登记作品均可获得政府的资助,资助标准一件作品最高为500元人民币。广州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每年从市财政划拨200万元作为“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专项资金”,对符合著作权登记资助条件的权利人进行资助。
该办法一经推出,前来咨询、登记的著作权人十分踊跃,局里每天都能接到这方面的电话。为了提高登记效率、帮助著作权人做好登记工作,广州市版权协会特别制订了《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流程》,并设计了《作品著作权资助申请表》。
2009年,广州市版权局进一步规范了版权登记和经费资助工作程序,版权登记也由上门登记改为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大型动漫、软件企业进行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如何搞好版权登记、如何自我保护版权。广州市版权局版权处处长瞿政祥告诉记者,该办法推出之前,“每年登记三五十件,企业中有的没来登记,有的不想登记,还有的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登记机构”,“只是企业在被侵权来投诉时,我们向他要权利证书,他才知道要登记,没有证书办案中查起来就太难了”。该局的广泛宣传和主动服务,带来了很好的效果,仅在2009年,广州市版权协会就办理了作品著作权登记1578件,为历年之最。广州市花季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吴丹杨告诉记者,公司先后办理了600多部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办理登记后,心里就踏实了,今后不会因为合同或文件丢失而产生顾虑了”,“这是政府为民做的一件实事、好事”。
创立“时间戳”登记手段 以往的版权纠纷,归结到底就是作品权利的归属,而如何确认作品的版权,关键是权利人能否提供有效的原创证明。“时间戳”是一种先进的版权保护手段,它可以证明权利人在什么时间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文件,给予权利人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2008年4月26日,受广州市版权局委托,由广州市版权协会与国家授时中心共同研发的广州市“时间戳”作品登记系统开始启用,当天便吸引了200多名作者上网自行登记作品。“时间戳”得到了广大著作权人的广泛认可和使用,截至2010年5月,广州地区“时间戳”的作品保护数量达1700余件。目前,广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已经采信“时间戳”作为证据之一。
建立版权登记数据库系统 2009年12月,广州市版权局投资建立了广州市版权信息监管和查询服务系统,将版权登记情况逐一入库。2010年6月投入使用后,不但局领导可随时检查版权保护工作动态和版权登记情况,公众也可随时点击查询作品登记状况,实现了版权保护和作品登记的信息化、社会化。
净化市场 和谐推进版权保护
“131”工程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 2006年,广州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在政府部门实施软件正版化,之后,2007年9月开始启动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立了广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州市版权局。
就在广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刚刚起步之时,全国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召开了,会议提出用5年时间使中国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实际性进展。为了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速度,广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的原则,结合广州的实际,于2008年开始实施“131”推进工程——在广州选择100家大型企业、30家动漫制作企业和1000家网吧率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131”推进工程强调的是“树标杆”,讲求标杆效应。广州市珠江啤酒集团公司、广州市无线电集团公司和广州市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等,是最早全部实现了软件正版化的标杆企业。广州汽车工业集团、广州康升家具有限公司、安利(中国)公司等10家企业被评为“广州市2008年度使用正版软件示范企业”,并被授予匾牌和受到通报表彰。广州友谊集团、东方电气、广州卷烟二厂等6家企业获得“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称号。在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下,广州市动漫制作企业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顺利,在所挑选的30家动漫制作企业中,广州方块文化传播、广州红蓝影视和广州友基计算机等3家动漫制作企业率先全部实现了软件正版化;动漫作品在广州占半壁江山的广州达力影视主动提出要搞软件正版化,一次性采购了40万元的正版软件,并与广州达力传媒共同投资380万元,创建了“动漫制作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以解决部分中小动漫制作企业的软件授权使用问题。星空网盟、金慧眼两家大型连锁网吧也先后与微软签约,实现了软件正版化。目前,广州市属32家企业集团本部基本实现了软件正版化,多数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比例超过50%,全市网吧行业使用正版软件率达到40%。为了帮助企业降低使用正版软件的成本,该局指导广州市版权协会专门成立了软件价格洽谈小组,先后与微软中国、广州中望软件等7家国内外软件商就软件单价、营销模式、售后服务等问题进行洽谈,并将洽谈结果在网上发布,指导企业以优惠价格团购正版软件。
在“树标杆”鼓励企业尽早使用正版软件的同时,加强监管,加大版权执法力度。自2008年以来,广州市版权局会同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各区、县级市版权局以及公安、电信等部门,持续开展了“计算机软件预装检查专项行动”、“创文明城市文化市场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和“广交会期间重点商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打击软件侵权盗版活动,查处了19件软件盗版投诉案件,促使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广州分公司及时进行整改,并一次性采购了20万元的正版软件;对广州的18家酒店未经授权使用赛贝斯数据库软件进行了处罚,制止了其侵权行为;对广州“奇异游中国”使用盗版软件进行了查处等。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和查处侵权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盗版软件行为,维护了软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净化了软件市场的环境,促进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
广州市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坚持每年做好5件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部署工作,举办4次以上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议,深入企业检查和调研使用正版软件情况,查处10件以上侵犯软件版权的案件,表彰一批使用正版软件的示范企业和先进集体。
通过开展推进工作和实施“131”工程,广州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比例逐年增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比例达到50%以上。广州市版权局提出争取到明年3月之前市属企业基本实现软件正版化。
有效解决卡拉ok版权难题 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广州市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缴工作遇到很大困难,阻挠大、矛盾多,企业不愿配合,效果不理想,此事也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对此,广州市版权局认为首先应当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该局通过相关行业协会召集卡拉ok经营业主开会,宣传相关法规,加强思想教育,启发自觉缴费,组织协调海珠、荔湾等区局联合开展的“政府搭建沟通平台,权利人和使用者面对面协商”活动。该局一方面在相关网站上宣传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缴标准和要求,另一方面召集供需双方进行价格洽谈。为了完善收费体系,该局多次约见收费方,提议要完善收缴工作的内部机制和办法,正面回应卡拉ok经营业主提出的具体问题。由于方法得当,工作效果十分明显。目前,广州市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缴工作进入了常态,经营卡拉ok比较集中的海珠区辖区内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缴纳率达到90%,越秀区达到65%,白云区和增城市均达40%,其他区(县级市)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缴工作也在逐步推进。
版权教育从基础抓起 “版权教育从基础抓起,从娃娃抓起”,在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版权教育,已经成为广州市版权局近些年来版权保护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目前,已先后授予广州市第一中学、詹天佑小学等12所学校为“广州市版权教育示范学校”。这些示范学校把版权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计划,组织学生撰写与版权相关的命题作文,开展版权知识辩论会、演讲会、版权知识竞赛和“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签名等活动。广州市、区两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每年都要组织示范学校开展相关活动,并先后送去《版权保护小卫士》书籍和《版权知识学生笔记本》计3.2万册(本)。师生们通过活动,版权意识不断增强,使用正版光荣、使用盗版违法的风气逐步形成,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上架的全部是正版书籍。
营造版权保护软环境 广州市版权局每年都要组织在全市开展以普及版权保护法律知识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更是将版权保护宣传活动推向高潮,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并形成了制度,广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广东省、市版权局领导都会出席活动并讲话,社会影响大、效果好。广州市版权局还通过主要门户网站、媒体网站等开展网络版权保护标志和版权宣传口号征集活动,鼓励民众参与版权保护行动的热情。
近年来,广州市版权局学习香港的经验,先后以动漫形式制作了“自我保护版权”、“版权登记与自我保护”、“迎亚运护版权”等版权宣传公益广告,分别在广州电视台、广州地铁和大型广场滚动播放;在该局网站和广州市版权协会网站上开设了《版权在线访谈》、《版权知识咨询》、《版权投诉指南》和《版权登记资助》等栏目,让版权教育进入百姓家,营造了保护版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严厉打击侵权盗版 广州是我国最早对外开放城市之一,加上毗邻港澳,是出版物集散交易和展会贸易的中心城市,也是侵权盗版比较集中的地方。广州市版权局坚持依法行政,采取民事、行政、刑事“三管齐下”的办法,对侵权盗版团伙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
广州市版权局每年结合“扫黄打非”、“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广交会及各种重大活动和节日,牵头组织市文化执法总队、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近3年,共调查涉及电脑软件、音像音乐作品、出版物、工艺美术等各类版权案件3876件,包括网络侵权案件251件;涉及文学作品案件103件,音乐作品120件,电影视频案件38件;网络私服案件39件,移送网络侵权刑事案件65件;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服务器643台、电脑主机13025台、硬盘976个,行政处罚480多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0万元,通知相关部门关闭非法网站67个。尤其是查处“成功商贸网”侵权盗版案、“宏志软件”侵权盗版案、“知新书业网”侵权盗版案和“21cn网”侵权盗版案,社会反响极大,有力地震慑了侵权盗版分子,让“正版正货”更加深入人心。
由于工作出色,2008年,广州市版权局和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别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和“全国‘扫黄打非’有功集体”;2009年,广州市版权局被国家版权局评为“全国版权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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