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晓宏:利用高新技术服务农家书屋
2010-07-20 00:00:00.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责编:龟山隐真
【CPP114】讯:7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到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对该公司卫星数字发行业务进行了调研。
2009年,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重组并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成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从事卫星运营服务业的核心专业子公司。紧紧围绕构建航天科技工业新体系的发展战略,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确立了构建天地一体卫星运营服务体系,成为服务水平和品牌价值高、国际化竞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亚洲第一、国际一流的卫星综合信息服务企业的发展目标。同年12月1日,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直播星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直播星依托股东在卫星运营服务、电视媒体运营服务和消费电子制造领域的优势资源,专注于发展数字出版物的发行业务,并获得了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数字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许可证》和《数字出版物总发行业务许可证》。
阎晓宏听取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芮晓武和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直播星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郑铸东的介绍后表示,欢迎中国卫通公司加入到出版行业,并希望公司凭借自身优势成为出版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他说,要高度重视新技术对新闻出版业产生的巨大影响。拥有优质内容资源的传统出版产业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同时,出版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新兴业态引导产业发展潮流。
阎晓宏对直播星正在开发的数字农家书屋项目很感兴趣,希望项目在启动初期能多建一些试验点,尤其是在西部及偏远地区选建一些试验点,为农家书屋的数字化产品开发提供依据、积累经验。阎晓宏还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的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全国农家书屋的建设情况。他说,新闻出版总署两年前就考虑在农家书屋建设过程中引入数字化产品,使广大农民朋友从中受益,希望中国卫星通信集团能利用高新技术为农家书屋建设服好务。最后,阎晓宏强调,直播星提供的内容一定要注意版权问题,要保证取得的授权准确无误,只有取得了作品的合法授权后才能进行传播。
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司长王岩镔、副司长谭汶陪同调研。
名词解释
何为卫星数字发行?
卫星数字发行是利用卫星网络向用户具有接收和播放能力的终端直接投递音像、电子读物(报纸、杂志、图书)、游戏、软件、行业资讯等数字化产品的发行服务,并在用户使用时进行版权认证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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