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程序指南
2010-09-02 13:45:25.0 来源:互联网 责编:龟山隐真
四、经营打印复印单位,应当拒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四)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需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申请材料包括:
按照省新闻出版局制作的《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的要求准备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之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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