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该罚!
2010-09-08 08:24:59.0 来源:今日玉环 责编:喻小唛
- 摘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已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在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在进购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有无“QS”标志等,以防不合格食品的“流入”。
【CPP114】讯:近日,玉环县工商局对清港的一家食品经营店依法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原因为该店经销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据悉,该批不合格食品是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的,为油饼、南瓜饼、六角酥三种,其包装上均无含名称、成分、生产商及保质期等内容的标签。经查,该食品是经营者蔡某从路桥某经销商的业务员处购入的,以3元/公斤—13元/公斤不等的价格共购进20公斤,并在其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购货时,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也未索取发票或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已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在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在进购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有无“QS”标志等,以防不合格食品的“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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