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热议电子书产业:有规矩 成方圆
2010-10-24 11:35:16.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责编:Sunny
- 摘要:
- 10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颁布了《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里明晰了电子书的定义以及电子书产业发展的意义,提出要始终把发展电子书产业作为第一要务,并为电子书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CPP114】讯:10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颁布了《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里明晰了电子书的定义以及电子书产业发展的意义,提出要始终把发展电子书产业作为第一要务,并为电子书产业发展提供保障。《意见》出台后,业内人士反响强烈,大家普遍认为《意见》出台及时,会对当前电子书产业存在的混乱情形有所遏制,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意见》出台及时 解决市场无序问题
汉王科技董事长刘迎建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谈到,当前中国的电子书产业处于市场发展的初期,因产业迅速发展而导致市场出现了无序状态。而《意见》出台后,不同生产厂家会对自己在电子书产业链中所处的位置、所充当的角色有所了解,无序问题或许会得到解决。
上海易狄欧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丁辉文认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刚刚起步的电子书产业的发展,《意见》鼓励分工,建议各企业做自己擅长的产品,这有利于降低产业链成本,扩大整体产业的规模。
作为技术提供商,方正阿帕比在电子书产业中担当服务商的角色,方正阿帕比执行总经理赫思佳对《意见》的出台也表示看好。她认为,此次新闻出版总署出台《意见》,将对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指引作用,尤其是随着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将对出版商与内容服务商极为有利。
要求各司其职 有利企业明晰责任
“现在电子书产业链各方手上都有一定的资源,但是都比较分散,各方又利用这些分散的资源相互竞争,这其实不利于产业的发展。”广州金蟾软件董事长、华茂易博士总裁杨洪这样告诉《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杨洪认为,就电子书产业目前所处的初期阶段而言,产业发展的关键不是竞争而是合作。因此,按照《意见》的要求,产业链各方各司其职,重新定位角色,这对于电子阅读器生产者、内容提供者以及平台运营商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刘迎建也有同样的看法,他认为这次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意见》将各方面都定义清楚了。他说:“因为电子书是一个新的业态,因此生产厂家自己都不清楚应该怎样定位。从现在的发展情况来看,有的就跑错位了,或者有的把合作关系变成了竞争关系,损失很大。”
而《意见》则明晰了各方面的资质。刘迎建告诉《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比如投放资质与生产资质都在《意见》里得以明晰,出版发行不是每家企业都能随便得到允许的,拥有这个资质才让你做这个业务。”《意见》中的第八条就定义了搭建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企业的资质,即传统出版单位、发行单位、数字化技术提供商。杨洪也表示,这些得到允许、具有内容加工资质的企业拥有良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希望这些企业能抓住机会,将内容资源深入加工,以达到内容资源产品化、产业链各方合作共赢的目的。
“这项政策并不是将现有好的东西排除,而是通盘考虑数字出版和传统出版的共同利益。”赫思佳认为,此次新闻出版总署通过政策法规的形式明确产业链各方的职责,既保证了内容提供者在数字出版内容上获利,也保证了电子阅读器能在市场中有序的竞争。
制定标准及准入制 提供规范性支撑
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有两条受到了业内人士的特别关注,即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三条提出要加快电子书标准制定,并组织成立电子书标准工作组。第十四条则提出要依法依规建立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
“此次《意见》的发布被业界认为是电子书制定‘国标’的标志。在技术层面,我们也希望由政府牵头尽快统一产业标准,比如版式、版权保护、数字加工等,形成合力才能提高电子书产业水平。”赫思佳这样说。
“标准的制定对一些正在发展中的企业和将要进入的企业都是有利的。”刘迎建说。据他介绍,电子书标准分很多模块,包括内容模块、投放模块、格式模块,还有终端模块。此次《意见》会研究制定电子书格式、质量、平台、版权等方面的行业及国家标准,加强对电子书的质量检测、认证等工作,为促进电子书产业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对于行业准入制度的确立,赫思佳则认为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措施。她说:“长期以来很多并不熟悉这一领域的企业抱着投机的心态进入,致使整个行业资质下滑。准入制度一旦建立,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促使行业健康发展。”
“有了一定的标准和秩序,有了游戏规则之后,产业就不会乱。”杨洪说。他认为,只有在乱相得到遏制的时候,电子书产业才会有相应的、合适的商业模式,届时才能使产业得以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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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狄欧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丁辉文认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刚刚起步的电子书产业的发展,《意见》鼓励分工,建议各企业做自己擅长的产品,这有利于降低产业链成本,扩大整体产业的规模。
作为技术提供商,方正阿帕比在电子书产业中担当服务商的角色,方正阿帕比执行总经理赫思佳对《意见》的出台也表示看好。她认为,此次新闻出版总署出台《意见》,将对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指引作用,尤其是随着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将对出版商与内容服务商极为有利。
要求各司其职 有利企业明晰责任
“现在电子书产业链各方手上都有一定的资源,但是都比较分散,各方又利用这些分散的资源相互竞争,这其实不利于产业的发展。”广州金蟾软件董事长、华茂易博士总裁杨洪这样告诉《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杨洪认为,就电子书产业目前所处的初期阶段而言,产业发展的关键不是竞争而是合作。因此,按照《意见》的要求,产业链各方各司其职,重新定位角色,这对于电子阅读器生产者、内容提供者以及平台运营商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刘迎建也有同样的看法,他认为这次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意见》将各方面都定义清楚了。他说:“因为电子书是一个新的业态,因此生产厂家自己都不清楚应该怎样定位。从现在的发展情况来看,有的就跑错位了,或者有的把合作关系变成了竞争关系,损失很大。”
而《意见》则明晰了各方面的资质。刘迎建告诉《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比如投放资质与生产资质都在《意见》里得以明晰,出版发行不是每家企业都能随便得到允许的,拥有这个资质才让你做这个业务。”《意见》中的第八条就定义了搭建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企业的资质,即传统出版单位、发行单位、数字化技术提供商。杨洪也表示,这些得到允许、具有内容加工资质的企业拥有良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希望这些企业能抓住机会,将内容资源深入加工,以达到内容资源产品化、产业链各方合作共赢的目的。
“这项政策并不是将现有好的东西排除,而是通盘考虑数字出版和传统出版的共同利益。”赫思佳认为,此次新闻出版总署通过政策法规的形式明确产业链各方的职责,既保证了内容提供者在数字出版内容上获利,也保证了电子阅读器能在市场中有序的竞争。
制定标准及准入制 提供规范性支撑
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有两条受到了业内人士的特别关注,即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三条提出要加快电子书标准制定,并组织成立电子书标准工作组。第十四条则提出要依法依规建立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
“此次《意见》的发布被业界认为是电子书制定‘国标’的标志。在技术层面,我们也希望由政府牵头尽快统一产业标准,比如版式、版权保护、数字加工等,形成合力才能提高电子书产业水平。”赫思佳这样说。
“标准的制定对一些正在发展中的企业和将要进入的企业都是有利的。”刘迎建说。据他介绍,电子书标准分很多模块,包括内容模块、投放模块、格式模块,还有终端模块。此次《意见》会研究制定电子书格式、质量、平台、版权等方面的行业及国家标准,加强对电子书的质量检测、认证等工作,为促进电子书产业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对于行业准入制度的确立,赫思佳则认为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措施。她说:“长期以来很多并不熟悉这一领域的企业抱着投机的心态进入,致使整个行业资质下滑。准入制度一旦建立,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促使行业健康发展。”
“有了一定的标准和秩序,有了游戏规则之后,产业就不会乱。”杨洪说。他认为,只有在乱相得到遏制的时候,电子书产业才会有相应的、合适的商业模式,届时才能使产业得以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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