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过度包装为我国包装行业大“瘦身”
2010-10-26 10:23:56.0 来源:国家标准频道 责编:张健
- 摘要:
- 早在2010年4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为了解公众对这一标准的认识度以及对过度包装的看法,中华环保联合会自2010年9月1日—19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过度包装公众意见的调查,征集公众对过度包装的看法、意见和建议。近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公布了过度包装公众意见的调查结果。
再次,建立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包装回收机制。企业享受了过度包装带来的盈利,却对包装废弃物视而不见。建立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就是要将生产者对产品的责任,扩展到产品生命周期的最后阶段,包括产品使用结束之后的回收利用。可以先考虑对部分过度包装严重的行业生产者征收包装税或者废品回收费,如果企业对商品进行了过度包装,就须缴纳额外的废品回收费或者更高的包装税。
目前我国现有回收机制还不健全,可以考虑包装押金制度,按商品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押金,消费者在交回废弃包装后可以全额拿回押金。同时为废弃包装材料等资源回收利用产品的销售提供价格、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回收包装废弃物。
最后,全民监督,形成过度包装人人喊打氛围。鼓励公众举报过度包装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媒体上曝光典型的过度包装商品;组织有关部门对商品包装情况进行检查,对生产和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过度包装程度进行罚款。
国家标准频道认为,要有效地治理过度包装现象,不能单凭一方面的力量。政府部门应加快法律、法规制定和标准完善;企业要树立绿色的包装观;消费者要树立绿色的消费观,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过度包装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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