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公有资本可参股印刷等国有文化企业
2010-11-26 09:42:15.0 来源:中国网 责编:张健
- 摘要:
- 深圳市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体旅游领域,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逐步消除领域内非公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差别待遇,允许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国有文化企业。这是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市文体旅游局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文体旅游领域社会投资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提出20项相关鼓励措施,其中进一步改善社会投资文体旅游市场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是最重要一环。
措施提出,允许社会投资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文体旅游产业领域,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广告、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等领域。
非公有资本可以投资参股下列领域国有文化企业:出版物印刷、发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方面的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发行放映。非公有资本可以建设和经营有线电视接入网,参与有线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从事上述业务的文化企业国有资本必须控股51%以上。
措施还提出,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坚持非公有制文体旅游企业与国有文体旅游企业同等待遇。对非公有制文体旅游企业兴办的符合国家政策的产业项目,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与国有文体旅游企业同一程序、同一标准,给予积极支持。
措施提出,要加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鼓励社会投资文化产权项目进入文交所交易。经认定的深圳市重点文化企业,其文化产权项目免费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供信息发布、项目展示等服务。探索建立宣传文化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项目信息合作机制,支持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加强对适合创业板市场的中小文化企业项目的筛选和储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加快推进设立运作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基金在募集资金过程中,吸收、整合社会资本。在基金选择投资项目过程中,更多地关注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并引导带动更多的社会投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试行文物寄展制也是一项全新的措施。社会投资的民办博物馆可以将其收藏的具有较高历史和艺术价值的文化、美术品等自愿委托给市属博物馆、美术馆等单位保管、展览和研究。寄展品所有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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