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南战略合作框架涉及印刷复制等项目
2010-12-30 14:12:29.0 来源:南海网 责编:张健
- 摘要:
- 加快两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两省现代服务业、新型工业和热带农业等方面的产业对接,形成一批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特色鲜明,具有较强支撑引领作用的产业集群。
第十章 环境保护
完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加大污染治理合作力度,共同推动绿色发展、生态发展。
一、加强环保规划编制和实施合作,联合开展重要区域(海域)生态和环保规划等方面的研究,加强在规划目标和内容上的对接,积极探索推进环保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共同研究建立环保规划实施的跟踪评估机制。
二、共同依法保护海洋环境,加强陆源污染综合整治,强化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入海排污口联合监控。推进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形成多方位的立体监测体系,提升海洋生态资源保护和海上污染应急处理体系能力,推动海洋事业协调、合理、有序发展。
三、积极推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加强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交流,合作开展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联合研究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科学评价体系。
四、联合开展环境及海洋保护宣传,共同策划主题鲜明、体现两省特色的社会宣传活动。加强环境和海洋保护新闻宣传和舆情分析联动,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环境及海洋保护教育活动,共建环境及海洋保护宣教网络。
五、加强环境及海洋保护信息合作,建立相关信息交换机制,共同建设环境及海洋保护信息网络专线和应急联动指挥平台。
第十一章 机制保障
第一条 高层会晤
两省高层适时举行会晤,研究重大合作事项,指导和推动合作的开展。
第二条 联席会议
建立两省政府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落实两省高层会晤确定的合作内容,加大协调和执行力度,提高工作实效。
第三条 工作机构
两省分别明确工作机构,牵头落实有关事项。广东省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协助),海南省由商务厅牵头,做好合作事项的跟踪、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第四条 市县合作
推动两省市县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建立互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十二章 其它
第一条 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从正式签署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
第二条 协议落实
两省每年提出实施本协议年度重点工作,经双方协商后,按情况共同或各自推动落实。
第三条 修 正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正。
第四条 生 效
一、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于2010年12月29日在海南海口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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