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排污纸厂再次承诺“住手”
2011-01-04 09:13:19.0 来源:中国纸业网 责编:刘慧
- 摘要:
- 中华环保联合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起诉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水污染侵权纠纷环境公益诉讼案,12月30日在贵阳开庭并当庭一审宣判。
【CPP114】讯:中华环保联合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起诉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水污染侵权纠纷环境公益诉讼案,12月30日在贵阳开庭并当庭一审宣判。
贵阳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向南明河排放工业污水,消除对南明河的危害,并支付原告为搜集证据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及承担案件中的分析检测费、诉讼费共计1.2万余元。
定扒造纸厂的吕老板专注地听完宣判后,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三次被查 屡禁屡犯
法庭上,两原告出示了6组调查证据,并通过多媒体播放了定扒造纸厂向南明河排放污水的事实。整个举证质证过程中,作为被告的造纸厂吕老板均表示认可,没有任何辩解意见。
其中一组证据显示,这家造纸厂曾受到过环保部门3次处罚:2003年至2005年期间,被告就因向南明河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及超标排放废气,遭到经济处罚的同时,被环保部门要求“在限期治理期间,造纸厂必须采取减产或停产措施,确保限期内生产废水不外排,锅炉烟气稳定达标排放”。造纸厂负责人也承诺“严格按照环保要求,保持生产过程中烟尘、二氧化硫、氮化物达标排放。并表示,如果今后有污水直接排入南明河的情况发生,将自行关闭工厂,以保证工业污水的零排放”。经整改验收后,当地环保部门允许造纸厂恢复生产。
“可是,造纸厂却不守承诺,屡禁屡犯,通过厂边的溶洞将污水直接排入南明河。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组织人员在法庭上说道。
环保组织 保留追诉权
法庭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问及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时,原告当即肯定的回答“不同意调解”。谈及原因,原告称,从2003年开始被告就开始偷排污水,按照每吨造纸要排放20吨污水计算,被告每年要向南明河排放10.8万吨污水。检测报告显示,被告所排污水远远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标准的几十倍。
原告表示,粗略按每天2000元计算,被告一年的超标排污费都应该在几百万元。而被告每年所交纳的60多万元税收,远远不够治理对南明河造成的污染。即使算上其全年上千万元的销售额,都不够治理费用。
中华环保联合会督查诉讼部的马勇部长告诉记者,造纸厂偷排污水的行为,可以为他一年省下20万左右的治理费。但是,对南明河造成的污染损失却是无法估计的。
“对南明河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我们将保留追诉的权利。”马勇说,此案宣判后,将对沿河的造纸排污企业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
延伸阅读
公益诉讼 获司法“撑腰”
目前,环境公益诉讼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展,但其中却涉及很多诉讼难题,比如涉及的评估、鉴定费用的预支,这个现实问题直接制约了原告提起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据此,环保法庭与贵阳市两湖一库基金会就此形成共识,规定涉及贵阳市水资源保护的环境公益诉讼过程中,涉及到评估、鉴定、分析检测等费用,可向基金会申请资金帮助。这极大地减轻了原告提起公益诉讼的经济负担,对支持、鼓励、保护各类主体提起公益诉讼有极大作用。
“这次鉴定产生1500元费用,就是基金会先行垫付,这也是全国首例公益诉讼案件中鉴定费用得到基金会帮助的案例。”承办该案的罗庭长介绍。
另外,来自省环保厅的环保专业博士刘晓静和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局长帅江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了该案的审判。据悉,由环保专家担任陪审员参与环保案件的审理,是环保法庭的独创做法。这不仅使环保审判更加专业,也使得环保审判更加公开、高效。
刘晓静说,环保部门在执行方面确实存在困难,显得势单力薄,有了这次的“经验”,今后也希望能够借助多途径来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加大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
事件回放
今年10月18日,两家环保公益组织接到群众投诉后,立即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发现定扒造纸厂通过溶洞向南明河排放大量的生产废水。
11月19日,两环保公益组织作为原告向环保法庭递交民事诉状。
12月10日,为减小对南明河水源污染,两原告向环保法庭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请求法院立即对定扒造纸厂采取强制措施,停止污染行为。之后,法院裁定被告立即停止向南明河排放工业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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