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书“鼻祖”与“后起新秀”起硝烟
2011-01-13 09:34:29.0 来源:互联网 责编:张健
- 摘要:
- 早在2001年,易博士就凭借自主研发的技术涉水电子阅读器;汉王是依靠广告营销崛起的后起之秀。这场总额不过千万元的诉讼让“鼻祖”易博士和“后起之秀”汉王之间的多年暗涌曝光于众,热议的舆情或将成为助推中国电子出版行业版权发展的无形助力。
正视版权
此番易博士向汉王科技提出的700万元的赔偿数额早已并非关键,这场中国电子书企第一案对于整个电子书行业而言,意义远大于结果。
“我们并不会置任何对手于死地或恶意进行诉讼,只是希望苦心研究的成果受到应有的版权保护、整个行业能健康运转,市场才会真正有序发展。”身兼广州市版权协会副会长的杨洪略带隐忧地告诉记者易博士起诉汉王的目的是希望电子书行业的人能正视版权问题,真正规范这一新兴朝阳行业。
随着终端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利润将会被不断摊薄,如果仅靠销售终端只会让电子阅读器的发展陷入困局, “得内容者得天下”已是中国电子书行业的共识。2010年9月举行的电子书高峰论坛上,刘迎建也明确表示汉王科技对未来电子阅读器内容为王的市场预判。
“内容为王”的未来趋势很可能助推版权内容资源抢夺战,内容资源的丰富度将是延续电子阅读器产品生命周期的关键要素之一。而有内容优势的终端厂商会逐步将一些中小厂商洗牌出局。
一旦涉及内容,版权问题则是绕不开的话题。
记者调查了解到,销售一个带有5000册正版图书的电子阅读器,相当于一次5000册正版图书的数字出版。一本正版书20码洋(传统出版业以码洋计算其业务额度)的定价并不过分,5000册书相当于10万码洋的出版。而版权权利人的一般版税为8%—15%,如按10%的中间值算,权利人在这次数字出版中所得到的版税应为1万元。那么售价仅千余元的电子阅读器,如何承担万元的版税?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正是由于企业的商业逐利性,导致了这一过程存在操作不规范或盗版行为,电子书版权问题日益严重。
“内容版权的授权直接制约着电子书产业的发展。”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黄国荣一语道破天机,“电子书原本是要给读者以更大的阅读空间和阅读选择自由,现在的阅读器因受版权所限,都是预先植入一些内容强加给读者,实际反而限制了读者的阅读选择。从销售情况看,目前销售的阅读器适销并不对路,以礼品销售为主,个人读者占比例很小。”
虽然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数字出版处副处长王强曾强调:“政府将根据企业在产业链上所处的不同环节进行分类管理,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审批,重点针对内容版权进行规划。” 但目前我国电子阅读器市场的内容规则并未成形,规划的速度远赶不上电子书企业诞生的速度。
出路何方
各厂家分散运营的内容模式在苦苦支撑其捉襟见肘的资金流时也在撕扯整个市场的非良性发展。如何以政策强势和企业调整来规范整个电子出版行业的版权 问题,电子书的定价与分成无疑是关键。
美国电子书发展伊始,定价与分成就是内容商与Amazon平台进行博弈的核心问题,经过两年多的争论仍未平息。
与美国的两方谈判不同的是,中国的定价与分成涉及到多方利益主体。
电子书在节约了纸张、墨水、胶水、印刷、仓储、运输、货架及其他成本后,其定价如果与实体书籍相当,消费者对此无法接受;而对于传统出版机构来说,定价和分成模式决定着数字化转型的成败。如果电子书的定价过低,那么,传统出版的价值被扭曲,出版社进入电子书市场的积极性将严重受挫。
电子阅读器作为中间桥梁,只有理顺了内容的使用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内容拥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破局版权困局。
与出版商的分成模式,国内已有先驱者。汉王提出了“二八分成”模式,亚马逊给出版社的份额是70%,谷歌约为63%,方正为40%,中国移动为40%。
“但是就目前情况看,仅仅提高给出版分成比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版权授权问题。“黄国荣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版权授权问题,必须让著作权人直接受益。一是建立稳定的电子书商业模式;二是建立规范的电子书稿酬标准;三是完善版权保护技术,加强版权保护措施,加大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力度;四是建立良好的电子书出版秩序和市场销售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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