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斌杰:为行业改革发展服务 为满足群众需求服务
2011-01-20 15:41:07.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责编:张健
- 摘要:
- 近年来,总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机制。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总署行政审批集中办理的工作模式已步入了科学规范、健康平稳、良性运行的轨道,审批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都有了明显提高,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CPP114】讯:近年来,总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机制。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总署行政审批集中办理的工作模式已步入了科学规范、健康平稳、良性运行的轨道,审批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都有了明显提高,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特别是在2010年,总署积极配合国务院审改办,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办事环节,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新闻出版改革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有效地推进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科学配置出版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出版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新闻出版发展方式起到了积极作用;深入开展互联网出版准入专题调研,适时调整网络出版审批原则,支持国有出版单位利用丰富的传统出版资源开展互联网出版业务,鼓励民营企业发挥技术和资金优势拓展传统出版物内容传播渠道,有力推动了传统出版产业向数字出版转型;认真研究新兴出版业态发展,依法依规将电子书纳入审批管理,对规范电子书企业活动及市场秩序,促进电子书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总体来看,“十一五”期间,通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署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晰明确,审批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审批效能更加科学高效,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基层行业的满意度有了新的提高。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闻出版改革加速推进的关键之年,总署要在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上迈出新步伐。行政审批工作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推进我国向新闻出版强国迈进为目标,以实现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工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支持改革、促进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思考、规划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审批工作:
一是行政审批工作如何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更好地发挥新闻出版行政审批资源配置的政治性、政策性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服务,为新闻出版行业发展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审批事项所涉及相关产业、事业发展现状及文化、科技、学术阵地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研究,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高度,对那些事关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科学技术进步、创新能力发展的新闻出版项目,要从审批角度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二是要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方式转变。行政审批作为新闻出版资源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体现着新闻出版政策导向。要依据新闻出版企业发展条件和需要,综合配置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及手机出版等资源,促进出版单位产品多元化发展,拓展出版内容的多元化传播渠道;要打破出版资源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和单位所有的格局,通过调整、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推动各种出版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使现有的新闻出版资源向优势企业、优势地区集聚;要改变按行政区划平均配置资源的传统方式,增强出版资源调控和配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各地地区资源、人文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配置出版资源,突出产业特色,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协作水平。
三是要加强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法规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根据新闻出版产业和市场的快速发展变化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审批事项法规规章,加强准入审批管理;要密切关注、深入研究新兴出版业态发展状况,推进新兴出版业态法规规章的建立和完善,依法依规将新兴出版业态纳入审批管理。在审批工作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国有传统出版单位和高新科技民营企业在数字出版领域各自的优势和不足,了解数字出版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的政策导向作用,支持国有出版单位大力发展新媒体、新业态,鼓励民营企业发挥技术和产品优势同国有出版企业合作,加快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步伐,推动我国出版产业健康发展。
四是要按照国家对新闻出版改革、发展和监管的政策要求,加强对各类审批事项的审核,坚决把好准入关口。要继续严格掌握审批的政策导向和标准,对于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民群众需求的、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的申请项目,要坚决卡住;在审批工作中,要重点严格审核申报单位法人、资本结构、人员队伍、办公场所及主管主办单位条件等相关情况,严禁申请单位以改革或合理审批为名变相搞出版资源交易等违规行为,严防国有出版资源转移和国有资产流失。要进一步加强对境外新闻出版机构、资本和产品进入我国出版市场的审批管理,确保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五是要不断创新行政审批工作的方式和手段,推进审批政务公开,提高审批工作效能。要继续简化申请申报手续,规范审批工作程序,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能力;要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行政审批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网上预报预审、受理、办理、批复和许可结果网上公开,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要进一步加强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和出版产品基础数据库建设,确保审批数据信息完备准确。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上下衔接和协调配合。要加强总署同各省(市、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工作的上下衔接和协调一致,不断创新审批工作机制,明确各地新闻出版部门审批事项,强化审批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全系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加强总署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行政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高审批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七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总署政务窗口形象和社会公信力。行政审批工作是与行业、社会直接接触的工作一线,关系到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关系到政府的社会形象。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总署党组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审批干部队伍的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素养和能力,加强工作纪律约束,提高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纪检、行政监督,确保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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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在2010年,总署积极配合国务院审改办,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办事环节,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新闻出版改革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有效地推进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科学配置出版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出版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新闻出版发展方式起到了积极作用;深入开展互联网出版准入专题调研,适时调整网络出版审批原则,支持国有出版单位利用丰富的传统出版资源开展互联网出版业务,鼓励民营企业发挥技术和资金优势拓展传统出版物内容传播渠道,有力推动了传统出版产业向数字出版转型;认真研究新兴出版业态发展,依法依规将电子书纳入审批管理,对规范电子书企业活动及市场秩序,促进电子书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总体来看,“十一五”期间,通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署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晰明确,审批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审批效能更加科学高效,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基层行业的满意度有了新的提高。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闻出版改革加速推进的关键之年,总署要在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上迈出新步伐。行政审批工作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推进我国向新闻出版强国迈进为目标,以实现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工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支持改革、促进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思考、规划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审批工作:
一是行政审批工作如何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更好地发挥新闻出版行政审批资源配置的政治性、政策性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服务,为新闻出版行业发展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审批事项所涉及相关产业、事业发展现状及文化、科技、学术阵地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研究,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高度,对那些事关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科学技术进步、创新能力发展的新闻出版项目,要从审批角度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二是要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方式转变。行政审批作为新闻出版资源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体现着新闻出版政策导向。要依据新闻出版企业发展条件和需要,综合配置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及手机出版等资源,促进出版单位产品多元化发展,拓展出版内容的多元化传播渠道;要打破出版资源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和单位所有的格局,通过调整、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推动各种出版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使现有的新闻出版资源向优势企业、优势地区集聚;要改变按行政区划平均配置资源的传统方式,增强出版资源调控和配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各地地区资源、人文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配置出版资源,突出产业特色,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协作水平。
三是要加强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法规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根据新闻出版产业和市场的快速发展变化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审批事项法规规章,加强准入审批管理;要密切关注、深入研究新兴出版业态发展状况,推进新兴出版业态法规规章的建立和完善,依法依规将新兴出版业态纳入审批管理。在审批工作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国有传统出版单位和高新科技民营企业在数字出版领域各自的优势和不足,了解数字出版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的政策导向作用,支持国有出版单位大力发展新媒体、新业态,鼓励民营企业发挥技术和产品优势同国有出版企业合作,加快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步伐,推动我国出版产业健康发展。
四是要按照国家对新闻出版改革、发展和监管的政策要求,加强对各类审批事项的审核,坚决把好准入关口。要继续严格掌握审批的政策导向和标准,对于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民群众需求的、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的申请项目,要坚决卡住;在审批工作中,要重点严格审核申报单位法人、资本结构、人员队伍、办公场所及主管主办单位条件等相关情况,严禁申请单位以改革或合理审批为名变相搞出版资源交易等违规行为,严防国有出版资源转移和国有资产流失。要进一步加强对境外新闻出版机构、资本和产品进入我国出版市场的审批管理,确保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五是要不断创新行政审批工作的方式和手段,推进审批政务公开,提高审批工作效能。要继续简化申请申报手续,规范审批工作程序,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能力;要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行政审批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网上预报预审、受理、办理、批复和许可结果网上公开,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要进一步加强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和出版产品基础数据库建设,确保审批数据信息完备准确。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上下衔接和协调配合。要加强总署同各省(市、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工作的上下衔接和协调一致,不断创新审批工作机制,明确各地新闻出版部门审批事项,强化审批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全系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加强总署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行政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高审批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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