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执法部门深入净化出版印刷文化市场
2011-03-18 11:05:23.0 来源:中国网 责编:王岑
- 摘要:
- 历年来,侵权盗版出版物都是“扫黄打非”三大重点工作之一。市“扫黄打非”办在协调市公检法部门制定印发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部署、协调、指导、督办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CPP114】讯:多年来,文化行政执法部门一直将打击非法音像制品、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市、区两级执法部门不断通过推进标准化处罚和“两法衔接”工作,极大的压缩了盗版出版物的生存空间,确保了我市出版物市场稳定有序。
据统计,“双打”行动中,全市文化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5921人次,检查音像、图书门店、摊档2487家次,查处或配合查处非法出版物经营场所31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57139件,罚款6.6万元,吊销许可证2个;移送或配合公安部门查处盗版出版物窝点刑事案件7宗8人。
抓住重点难点,力争解决出版物市场突出问题
“双打”专项行动中,市文体旅游局成立以局长陈威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专项行动方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了保证“双打”打出声势,打出成效,市文体旅游局根据深圳的具体情况,确定了行动的重点,一是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等行为;二是大力清查或配合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清查出版物市场,坚决收缴盗版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三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取缔无证印刷厂;四是配合公安部门运用两法衔接手段查处盗版经营窝点。对人口较为密集的城中村、口岸、商业街,开展拉网式、不间断检查和错时执法,做到反盗版天天有行动。
利用“扫黄打非”办平台,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协调力度
历年来,侵权盗版出版物都是“扫黄打非”三大重点工作之一。市“扫黄打非”办在协调市公检法部门制定印发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部署、协调、指导、督办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仅2010年,全市就破获包括侵权盗版出版物在内的“扫黄打非”刑事案件225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46名,至年底已审结132宗154人。近几年办理的刑事案件中,从刑期上看从半年至7年不等;从数量上看既有14万余张的特大非法出版物窝点,又有刚刚达到500张定罪标准的商铺;从领域上看既有发行非法出版物的案件,又有编辑出版非法出版物的案件,在发行环节,既有传统发行出版物的案件,又有利用互联网发行出版物的案件;从持证情况来看既有有证门店,又有无证门店和地下窝点;从市场分布看既有街头摆卖的,又有电子专业市场里的商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力遏制了有组织、成规模的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推动了长期未能根治的老大难问题的解决,促进了市场面貌的明显好转。
切实加强市场监察,全力压缩侵权盗版的生存空间
为了全力压缩侵权盗版的生存空间,市文体旅游局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加强并保证了市场的监察力度。
一是规定最低检查频率标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各区大队长每月带队检查时间不少于1/3,副总队长、副大队长每月带队检查时间不少于1/2,执法队员每月3/4以上的时间用于市场检查;市、区文化执法部门各自的全年检查覆盖率须达100%,检查总次数不少于经营单位总家数的2倍。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分成两个督导组,不定期到各区督促检查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
二是将执法活动全部纳入电子监察。市文体旅游局将市、区执法活动全部纳入市监察局监控系统,要求市、区文化执法单位都要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期限和形式实施行政处罚。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即在原有信息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完善各项功能,提高行政执法的正确性、科学性、高效性和及时性。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市文体旅游局除了积极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外,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以树立各自觉抵制盗版的意识。
一是与主流媒体深化合作,及时报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重大活动、重要案件,不仅显示出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使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二是以重大活动为契机,宣传普及知识产权。如在2010年知识产权日前夕,根据广东省“扫黄打非”办的部署,我市开展了较大规模的保护知识产权集中宣传活动。期间我市集中销毁盗版音像制品42万张、非法图书4.2万本。4月26日前后,各区开展街头咨询活动,现场发放《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等宣传册3万册,接待咨询人数超过3200人。市文体旅游局还开展了“绿书签行动2010”宣传活动,协调市教育局和各区组织学校发放绿书签,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形式多样的“加入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使知识产权保护的种子学生的心中生根发芽。
三是深化与国际版权组织合作。市文体旅游局与美国电影协会、国际唱片协会等国际版权组织保持热线联系,积极查处该组织举报的侵权案件,并适时通报我市反盗版工作情况,参加其组织的地区性反盗版工作会议,树立了我国切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正面形象。
四是开展“打击制假贩假”统一销毁活动。2010年12月15日,为配合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文化执法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暨“打击制假售假”统一销毁活动,共销毁各成员单位收缴的52万张光碟和1.5万册书刊。
典型案例
1、罗湖区11.01非法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
2010年11月1日晚7时,罗湖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经过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在罗湖口岸交通楼三楼,一举查获无证销售盗版音像制品门店6间,从各商店房间及暗格内共查缴DVD-9、游戏等各类盗版光碟达4000余张。这是罗湖区近期单次行动收缴光碟数量最多的一次,有效震慑了口岸片区制售盗版出版物的非法分子。因为6间门店经营盗版光碟均未达到追究刑事追诉标准,文化行政部门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2、龙岗区12.31非法批销盗版音像制品案
2010年12月31日10时许,龙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会同横岗派出所民警在横岗街道上围老村一巷四号三楼查获盗版光碟6993张,抓获非法经营嫌疑人张某明、张某昭。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
3、光明新区2.24非法批销盗版出版物案
2011年2月24日下午,光明新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开展联合行动,成功取缔涉嫌非法销售假冒盗版光盘、书刊、杂志的销售点5处,共计查收涉嫌盗版光盘20579张,书刊3060本、杂志623本。由于5个窝点经营数量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公安部门正对案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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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重点难点,力争解决出版物市场突出问题
“双打”专项行动中,市文体旅游局成立以局长陈威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专项行动方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了保证“双打”打出声势,打出成效,市文体旅游局根据深圳的具体情况,确定了行动的重点,一是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等行为;二是大力清查或配合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清查出版物市场,坚决收缴盗版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三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取缔无证印刷厂;四是配合公安部门运用两法衔接手段查处盗版经营窝点。对人口较为密集的城中村、口岸、商业街,开展拉网式、不间断检查和错时执法,做到反盗版天天有行动。
利用“扫黄打非”办平台,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协调力度
历年来,侵权盗版出版物都是“扫黄打非”三大重点工作之一。市“扫黄打非”办在协调市公检法部门制定印发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部署、协调、指导、督办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仅2010年,全市就破获包括侵权盗版出版物在内的“扫黄打非”刑事案件225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46名,至年底已审结132宗154人。近几年办理的刑事案件中,从刑期上看从半年至7年不等;从数量上看既有14万余张的特大非法出版物窝点,又有刚刚达到500张定罪标准的商铺;从领域上看既有发行非法出版物的案件,又有编辑出版非法出版物的案件,在发行环节,既有传统发行出版物的案件,又有利用互联网发行出版物的案件;从持证情况来看既有有证门店,又有无证门店和地下窝点;从市场分布看既有街头摆卖的,又有电子专业市场里的商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力遏制了有组织、成规模的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推动了长期未能根治的老大难问题的解决,促进了市场面貌的明显好转。
切实加强市场监察,全力压缩侵权盗版的生存空间
为了全力压缩侵权盗版的生存空间,市文体旅游局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加强并保证了市场的监察力度。
一是规定最低检查频率标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各区大队长每月带队检查时间不少于1/3,副总队长、副大队长每月带队检查时间不少于1/2,执法队员每月3/4以上的时间用于市场检查;市、区文化执法部门各自的全年检查覆盖率须达100%,检查总次数不少于经营单位总家数的2倍。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分成两个督导组,不定期到各区督促检查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
二是将执法活动全部纳入电子监察。市文体旅游局将市、区执法活动全部纳入市监察局监控系统,要求市、区文化执法单位都要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期限和形式实施行政处罚。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即在原有信息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完善各项功能,提高行政执法的正确性、科学性、高效性和及时性。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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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开展“打击制假贩假”统一销毁活动。2010年12月15日,为配合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文化执法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暨“打击制假售假”统一销毁活动,共销毁各成员单位收缴的52万张光碟和1.5万册书刊。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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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日晚7时,罗湖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经过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在罗湖口岸交通楼三楼,一举查获无证销售盗版音像制品门店6间,从各商店房间及暗格内共查缴DVD-9、游戏等各类盗版光碟达4000余张。这是罗湖区近期单次行动收缴光碟数量最多的一次,有效震慑了口岸片区制售盗版出版物的非法分子。因为6间门店经营盗版光碟均未达到追究刑事追诉标准,文化行政部门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2、龙岗区12.31非法批销盗版音像制品案
2010年12月31日10时许,龙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会同横岗派出所民警在横岗街道上围老村一巷四号三楼查获盗版光碟6993张,抓获非法经营嫌疑人张某明、张某昭。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
3、光明新区2.24非法批销盗版出版物案
2011年2月24日下午,光明新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开展联合行动,成功取缔涉嫌非法销售假冒盗版光盘、书刊、杂志的销售点5处,共计查收涉嫌盗版光盘20579张,书刊3060本、杂志623本。由于5个窝点经营数量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公安部门正对案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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