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整改 玖龙理文等名企上榜
2011-04-13 09:56:15.0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编:王岑
- 摘要:
- 在2010年度环保部的年终核查中,东莞全市平均核定脱硫效率不足50%,脱硫设施的减排作用并未充分发挥。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十二五”东莞减排任务繁重,环保部门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燃煤脱硫设施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去年核定脱硫效率低于70%的89台脱硫设施将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其中,造纸业成了整改“大户”,玖龙、地龙、理文等都“榜上有名”。
【CPP114】讯 :在2010年度环保部的年终核查中,东莞全市平均核定脱硫效率不足50%,脱硫设施的减排作用并未充分发挥。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十二五”东莞减排任务繁重,环保部门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燃煤脱硫设施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去年核定脱硫效率低于70%的89台脱硫设施将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其中,造纸业成了整改“大户”,玖龙、地龙、理文等都“榜上有名”。
脱硫设施未充分发挥作用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东莞火电厂、热电联供企业以及大型锅(窑)炉先后建设了脱硫系统,为东莞顺利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由于缺乏经验、技术不成熟以及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已建成的部分脱硫设施存在技术起点低、管理不到位、配套不完善、脱硫效率差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减排作用。”该负责人透露,在2010年度国家环保部年终核查时,全市平均核定脱硫效率不足50%,并没有充分发挥脱硫设施应有的减排作用。“‘十二五’期间,东莞的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造纸业成整改“大户”
根据《通知》,凡在2010年底环保部核查中,核定脱硫效率低于70%的脱硫设施均纳入整改范围,一共有89台,共涉及43家企业。记者看到,造纸业成了整改“大户”,造纸企业占比超过五成,也不乏大型造纸厂的脱硫设施。另外,近60台脱硫设施核定的脱硫效率为0.0%。
其中,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的3、4、6号机组,2010年核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别为1083.8吨、1072.3吨、4072.9吨,其核定的脱硫效率分别仅为50%、50%和65%;东莞地龙纸业有限公司的8、9、11、12号机组,2010年核定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541吨、541吨、4430.4吨和4430.4吨,而其核定的脱硫效率则全部为0.0%;位于洪梅的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的1、2、3号机组2010年核定二氧化硫排放量都是1845.7吨,其核定的脱硫效率则全部为30%。
市环保局表示,各企业要迅速开展脱硫整改工程建设,原则上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特殊原因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可推迟至12月底。逾期未完成的,市环保局将作出吊销排污许可证、降低环保信用评价等级等处理。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相关新闻:
俄罗斯纸业龙头伊利姆进入中国15年
观察:造纸行业等待纸价随浆价一同上涨
白卡纸二季度或再提价300元/吨
脱硫设施未充分发挥作用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东莞火电厂、热电联供企业以及大型锅(窑)炉先后建设了脱硫系统,为东莞顺利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由于缺乏经验、技术不成熟以及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已建成的部分脱硫设施存在技术起点低、管理不到位、配套不完善、脱硫效率差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减排作用。”该负责人透露,在2010年度国家环保部年终核查时,全市平均核定脱硫效率不足50%,并没有充分发挥脱硫设施应有的减排作用。“‘十二五’期间,东莞的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造纸业成整改“大户”
根据《通知》,凡在2010年底环保部核查中,核定脱硫效率低于70%的脱硫设施均纳入整改范围,一共有89台,共涉及43家企业。记者看到,造纸业成了整改“大户”,造纸企业占比超过五成,也不乏大型造纸厂的脱硫设施。另外,近60台脱硫设施核定的脱硫效率为0.0%。
其中,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的3、4、6号机组,2010年核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别为1083.8吨、1072.3吨、4072.9吨,其核定的脱硫效率分别仅为50%、50%和65%;东莞地龙纸业有限公司的8、9、11、12号机组,2010年核定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541吨、541吨、4430.4吨和4430.4吨,而其核定的脱硫效率则全部为0.0%;位于洪梅的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的1、2、3号机组2010年核定二氧化硫排放量都是1845.7吨,其核定的脱硫效率则全部为30%。
市环保局表示,各企业要迅速开展脱硫整改工程建设,原则上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特殊原因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可推迟至12月底。逾期未完成的,市环保局将作出吊销排污许可证、降低环保信用评价等级等处理。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相关新闻:
俄罗斯纸业龙头伊利姆进入中国15年
观察:造纸行业等待纸价随浆价一同上涨
白卡纸二季度或再提价300元/吨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