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者解析“伪书”生产链条
2011-06-13 10:09:18.0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编:江佳
- 摘要:
- 李双龙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关于图书出版的法律法规中并未对“伪书”给出具体的定义,而“出版界谈伪书,一般指的是古书,古今之别”,现在去定义“伪书”,只能从图书的商品属性去界定,指“内容有缺陷的图书出版物”。
人民邮电出版社的一位图书发行人告诉记者,如果要出版这一类的励志书籍,该出版社只付一次性稿酬,在7000元上下,交完书稿后先付1/4,3个月后付完全款。
2010年9月1日,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了《向西点军校学执行力:打造优秀员工的22条军规》一书,定价29元。
民间力量打假是最没有约束力的
写手只是“伪书”生产链条的上游环节。
李双龙告诉记者,避免“伪书”出现的第一道把关在责任编辑那里,“无论是专业的,还是业余的,你总得去了解,是不是有22条军规这么个东西?”此外,图书的内容、装帧和印刷质量,都是责任编辑要把关的。
他表示,在对“伪书”的把关流程上,真正能起作用的是图书出版的三审制度。“三审要是造假,也没什么办法了”。但由于一般图书的三审都是图书策划人自己,“自己策划,当然就不会把关了”。李双龙说。
吴姓编辑认为,敢出“伪书”的出版社一般不会管这个问题,都觉得不会出事。“如果是社里直接操作的,一般是自主约稿或买断稿,合同上注明由作者负责。和文化公司合作的,也都由文化公司以著作权人的身份自担责任。有著作权人说没事,社里就不大管了。”他说。
李双龙还告诉记者,在对图书质量的监管上,目前国内有两种方式,一是实名书号制,二是重大选题备案。
“但这两项一般由出版社来完成,并不对策划人和写手形成监管。在‘伪书’的实际生产过程中,出版社采取了隐性的‘买卖书号’的方式——不放弃编审校对印刷的权利,但是在选题策划和写作上完全交给了策划人、工作室,图书出版的策划、发行等工作实际上和出版社一点关系都没有。而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也不好监管,最多只能做事后的行政处罚。”李双龙说。
在陶百强看来,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出版社的把关和来自读者等民间力量的监督是遏制“伪书”出版发行的三股力量。
2005年,北京锡恩管理顾问公司发布过95本疑似“伪书”的清单;本报关于哈佛图书馆墙上的“伪训言”的报道则来自上海一位中学英语教师的来信;而在豆瓣网上,有网友列出了“中国现代伪书大全”,把“虚假宣传书、非法侵权书、抄袭书、伪科学书”都列入“打击”范围。
“但民间力量恐怕是最没有约束力的,对此我深有体会。”陶百强坦言,“光靠民间力量打假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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