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强化精神文明创建
2011-07-07 00:00:00.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责编:陈伊超
- 摘要:
-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推动总署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新闻出版总署7月5日召开大会进行相关工作部署。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孙寿山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每一位同志都要立即行动起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振奋精神,鼓足干劲,积极投身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去。
【CPP114】讯: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推动总署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新闻出版总署7月5日召开大会进行相关工作部署。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孙寿山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每一位同志都要立即行动起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振奋精神,鼓足干劲,积极投身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去。
孙寿山指出,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启动,新闻出版总署广大干部职工要以此为契机,系统总结经验,综合整改提高,巩固提升成果,提高创建水平。一要思想认识到位。要深刻认识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责任型、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是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对内形成良好风气、对外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要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为推动机关自身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力。二要标准要求到位。要认真传达学习总署有关创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动员教育,把方方面面的力量都组织起来,发动起来,充分发挥每一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标准、各项要求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工作局面。三要综合整改到位。要清醒认识总署机关目前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加强和提高各项管理工作。要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即深化创建工作的思想内涵、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规范机关内部工作秩序、做好创建节约型机关各项工作、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四要督查问责到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记者了解到,总署机关于2006年、2008年两次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5年保持“首都文明单位标兵”、“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光荣称号,还曾先后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城乡共建先进单位。
本次会议由总署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孙文科主持,人事司司长余昌祥,办公厅副主任薛松岩,机关党委副书记安立春、副巡视员陈燕茹,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王平介绍有关情况,并分别就队伍建设、内部秩序、后勤环境、档案与宣传等提出具体要求。
总署机关全体公务员以及总署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相关新闻:
从新闻出版总署的重申反思新闻发言人素质
新闻出版总署昨日重申不允许建记者“黑名单”
新闻出版总署确定80种重点出版物
新闻出版总署捐建“爱心图书室”瓦基机村小学的节日礼物
孙寿山指出,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启动,新闻出版总署广大干部职工要以此为契机,系统总结经验,综合整改提高,巩固提升成果,提高创建水平。一要思想认识到位。要深刻认识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责任型、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是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对内形成良好风气、对外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要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为推动机关自身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力。二要标准要求到位。要认真传达学习总署有关创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动员教育,把方方面面的力量都组织起来,发动起来,充分发挥每一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标准、各项要求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工作局面。三要综合整改到位。要清醒认识总署机关目前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加强和提高各项管理工作。要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即深化创建工作的思想内涵、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规范机关内部工作秩序、做好创建节约型机关各项工作、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四要督查问责到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记者了解到,总署机关于2006年、2008年两次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5年保持“首都文明单位标兵”、“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光荣称号,还曾先后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城乡共建先进单位。
本次会议由总署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孙文科主持,人事司司长余昌祥,办公厅副主任薛松岩,机关党委副书记安立春、副巡视员陈燕茹,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王平介绍有关情况,并分别就队伍建设、内部秩序、后勤环境、档案与宣传等提出具体要求。
总署机关全体公务员以及总署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相关新闻:
从新闻出版总署的重申反思新闻发言人素质
新闻出版总署昨日重申不允许建记者“黑名单”
新闻出版总署确定80种重点出版物
新闻出版总署捐建“爱心图书室”瓦基机村小学的节日礼物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