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2年数控机械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2012-06-01 09:15:02.0 来源:广东包装协会 责编:江佳
- 摘要:
- 根据《广东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十二五”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2〕93号)的相关规定,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提高我省机械装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机械装备产品的数控化水平,促进我省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现将2012年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CPP114】讯: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十二五”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2〕93号)的相关规定,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提高我省机械装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机械装备产品的数控化水平,促进我省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现将2012年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㈠ 申报单位须是广东省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㈡ 项目必须按照《2012年广东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申报(详见附件一)。
㈢ 《指南》要求政府配套经费的,项目申报材料中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资金配套承诺函。
㈣ 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㈤ 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2012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程序
㈠ 申报。各地市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财政(税)局汇总后统一送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单位送交本系统主管部门。
㈡ 审核推荐。各地市项目由各地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择优推荐(含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省直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含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㈢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入库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竞争择优、集中凝练的原则,根据省科技计划安排项目。
根据《广东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十二五”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2〕93号)的相关规定,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提高我省机械装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机械装备产品的数控化水平,促进我省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现将2012年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㈠ 申报单位须是广东省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㈡ 项目必须按照《2012年广东省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申报(详见附件一)。
㈢ 《指南》要求政府配套经费的,项目申报材料中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资金配套承诺函。
㈣ 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㈤ 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2012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程序
㈠ 申报。各地市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财政(税)局汇总后统一送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单位送交本系统主管部门。
㈡ 审核推荐。各地市项目由各地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择优推荐(含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省直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含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㈢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入库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竞争择优、集中凝练的原则,根据省科技计划安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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