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610万奖查处侵权盗版有功人员
2012-07-06 10:52:00.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责编:江佳
- 摘要:
- 国家版权局近日下发《关于奖励2011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决定》,对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支队等180家有功单位、陈江丽等172名有功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这是国家版权局自2008年重奖打击侵权盗版有功单位和个人后,开展的第五次大规模表彰奖励活动,此次颁发奖金高达610余万元。
【CPP114】讯:国家版权局近日下发《关于奖励2011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决定》,对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支队等180家有功单位、陈江丽等172名有功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这是国家版权局自2008年重奖打击侵权盗版有功单位和个人后,开展的第五次大规模表彰奖励活动,此次颁发奖金高达610余万元。
据了解,按照《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各地、各相关部门共报送712份推荐材料,经过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评出有功单位一等奖36个、二等奖47个、三等奖97个;有功个人172名,其中一等奖25名、二等奖36名、三等奖111名。获奖单位和个人,涵盖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及“扫黄打非”、公安、电信、海关、工商、高法、高检、出版物市场监管、出版单位、新闻媒体等与版权行政执法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相关部门。
国家版权局关于奖励2011年度 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为进一步调动相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版权局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决定对在2011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支队等180家有功单位、陈江丽等172名有功个人给予奖励。
希望获得奖励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全国版权执法部门及相关部门、广大执法人员以受奖励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为榜样,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切实提高我国的版权保护水平。
据了解,按照《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各地、各相关部门共报送712份推荐材料,经过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评出有功单位一等奖36个、二等奖47个、三等奖97个;有功个人172名,其中一等奖25名、二等奖36名、三等奖111名。获奖单位和个人,涵盖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及“扫黄打非”、公安、电信、海关、工商、高法、高检、出版物市场监管、出版单位、新闻媒体等与版权行政执法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相关部门。
国家版权局关于奖励2011年度 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为进一步调动相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版权局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决定对在2011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支队等180家有功单位、陈江丽等172名有功个人给予奖励。
希望获得奖励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全国版权执法部门及相关部门、广大执法人员以受奖励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为榜样,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切实提高我国的版权保护水平。
国家版权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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