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名
  • 密码
  • 产品
供应
求购
公司
资讯
展会
评论访谈专题话题印搜动态
国内国际环保视频产品导购
活动展会设备印品世界
行业动态企业动态营销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统计商机
印前印中印后包装器材耗材油墨
胶印数码标签CTP纸箱创意丝印柔印其他
展会专题企业专题资讯专题技术专题
文化人物社会
展会预告会议预告展会资讯国内展会国际展会推荐展会
印刷包装丝印
印刷包装丝印
印刷包装丝印
您当前位置: CPP114首页> 新闻频道> 国内> 正文

南京“4•16”重大教辅图书侵权盗版案审结

2012-10-16 10:09:53.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责编:王岑

摘要:
南京“4·16”重大教辅图书侵权盗版案近日在南京市鼓楼法院公开宣判。
  【CPP114】讯:南京“4·16”重大教辅图书侵权盗版案近日在南京市鼓楼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依照刑法及司法解释有关规定,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单位超诚公司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单位金灿公司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童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南京“4·16”重大教辅图书侵权盗版案是江苏省近年来罕见的重大教辅图书侵权盗版案件,也是一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挂牌督办重点案件。被告单位超诚公司和金灿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复制大量教辅教材,涉案图书高达16个品种、总计4.6万余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超诚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46349册并发行12587册,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单位金灿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46349册,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陈某系被告单位超诚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童某系被告单位金灿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该案的快速妥善处理有利于发挥重大典型案例的警示示范作用,针对教辅市场长期存在知识产权规范缺失和管理混乱等现实状况,该案的判决也提供了鲜活的教育样本。


分享到: 下一篇:河南最大盲文阅览室将开放藏1.3万册盲文书
  • 【我要印】印刷厂与需方印务对接,海量印刷订单供您任意选择。
  • 【cpp114】印刷机械、零配件供求信息对接,让客户方便找到您。
  • 【我的耗材】采购低于市场价5%-20%的印刷耗材,为您节省成本。
  • 【印东印西】全国领先的印刷品网上采购商城,让印刷不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