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营养标签健康教育行动启动仪式
2012-10-22 09:07:57.0 来源:食品产业网 责编:陈培
- 摘要:
- 自2013年1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在我国正式实施。《通则》是关于食品营养标识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审核将起到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CPP114】讯:2012年10月19日,浙江省卫生厅联合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在杭州庆春广场举行了浙江省食品营养标签健康教育行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丁钢强主持,卫生部监督局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中国疾病预防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马冠生、省卫生厅副厅长叶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夏时畅以及省质监局、省食药局和省食品工业协会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并发表了讲话,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企业代表在会上宣读了倡议书。
卫生部监督局标准处张旭东处长在讲话中强调,食品营养标签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对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食品营养标签标准对食品生产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促进食品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疾病预防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马冠生所长介绍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制定的相关背景知识及国内外进展,指出目前世界上74.3%的国家都食品营养标签相关的管理法规,国家制定营养标签通则将有得于国民形成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促进人群健康。
浙江省卫生厅叶真副厅长介绍了“国家食品营养标签健康教育行动”的行动目标是发动整体力量,技术指导与营养教育相结合,强化“三个推进”,即推进技术培训、推进消费者教育、推进公益宣传;充分发挥好“四个力量”,即科技力量、社会力量、市场力量和消费者力量;真正在全国形成“三个效应”,即聚焦效应、联动效应和规模效应。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夏时畅主任提出了构建浙江省食品营养标签综合服务平台、推进营养标签标准培训工作、培养和营造健康市场氛围,引导健康消费等今后三个方面。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盛小兔会长代表食品制造行业表示将认真学习并贯彻《通则》,强化内部管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行业准则,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以推进食品营养标签的正确实施。
自2013年1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在我国正式实施。《通则》是关于食品营养标识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审核将起到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作用。《通则》对营养标识中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都做了明确规定。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以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同时对许多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都做了具体量化规定。《通则》实施后,所有食品都必须在食品的最小包装上标识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
鉴于我国居民目前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高发,这些疾病都与膳食中盐、脂肪、能量摄入偏高密不可分,针对上述情况,强制要求预包装食品应该标上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信息,并以营养素参考值为尺度衡量单位重量食品对每日膳食营养需要量的贡献,有助于公众做出合理的膳食选择。
本次营养标签健康教育行动期望:一是建立综合服务平台,做好营养咨询和技术支撑工作。二是加强营养标签相关专业技术培训;三是开展消费者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标准理解和应用,树立正确的健康消费意识,科学选择健康消费,预防慢性病的发生发展。四是加强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结合营养和慢病防治工作,评估居民膳食结构变化;五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健康市场氛围。
卫生部监督局标准处张旭东处长在讲话中强调,食品营养标签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对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食品营养标签标准对食品生产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促进食品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疾病预防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马冠生所长介绍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制定的相关背景知识及国内外进展,指出目前世界上74.3%的国家都食品营养标签相关的管理法规,国家制定营养标签通则将有得于国民形成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促进人群健康。
浙江省卫生厅叶真副厅长介绍了“国家食品营养标签健康教育行动”的行动目标是发动整体力量,技术指导与营养教育相结合,强化“三个推进”,即推进技术培训、推进消费者教育、推进公益宣传;充分发挥好“四个力量”,即科技力量、社会力量、市场力量和消费者力量;真正在全国形成“三个效应”,即聚焦效应、联动效应和规模效应。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夏时畅主任提出了构建浙江省食品营养标签综合服务平台、推进营养标签标准培训工作、培养和营造健康市场氛围,引导健康消费等今后三个方面。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盛小兔会长代表食品制造行业表示将认真学习并贯彻《通则》,强化内部管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行业准则,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以推进食品营养标签的正确实施。
自2013年1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在我国正式实施。《通则》是关于食品营养标识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审核将起到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作用。《通则》对营养标识中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都做了明确规定。营养成分表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以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同时对许多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都做了具体量化规定。《通则》实施后,所有食品都必须在食品的最小包装上标识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
鉴于我国居民目前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病高发,这些疾病都与膳食中盐、脂肪、能量摄入偏高密不可分,针对上述情况,强制要求预包装食品应该标上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信息,并以营养素参考值为尺度衡量单位重量食品对每日膳食营养需要量的贡献,有助于公众做出合理的膳食选择。
本次营养标签健康教育行动期望:一是建立综合服务平台,做好营养咨询和技术支撑工作。二是加强营养标签相关专业技术培训;三是开展消费者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标准理解和应用,树立正确的健康消费意识,科学选择健康消费,预防慢性病的发生发展。四是加强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结合营养和慢病防治工作,评估居民膳食结构变化;五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健康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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