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身份”仍存疑 报告被指“老调重弹”
2013-06-04 08:24:36.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编:陈莎莎
- 摘要:
- 曾经饱受媒体质疑的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近日再次露面,发布消息称多数品牌方便面纸碗的外层包装仍含有荧光物质,至此,距离上次该协会方便面“荧光门”事件大约一年左右的时间。但对此业内认为报告无根据、不具备发布资质、未在民政部备案而是在香港注册的社团、机构涉嫌违法经营等曾被质疑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认为此举属于老调重弹,且“漏洞百出”。
【CPP114】讯:曾经饱受媒体质疑的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近日再次露面,发布消息称多数品牌方便面纸碗的外层包装仍含有荧光物质,至此,距离上次该协会方便面“荧光门”事件大约一年左右的时间。但对此业内认为报告无根据、不具备发布资质、未在民政部备案而是在香港注册的社团、机构涉嫌违法经营等曾被质疑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认为此举属于老调重弹,且“漏洞百出”。
报告被指“老调重弹”
6月1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发布信息称,对20种品牌方便面桶的纸质包装调查后发现,方便面桶内层纸使用情况得到了改善,但是外层纸的使用仍需改进,此外,报告还称方便面桶最外层使用的光油也存隐患,同时还点名称个别企业方便面桶调查合格。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此报告的发布属于“老调重弹”,去年“荧光门”事件中,媒体所质疑的问题仍然没解决,包括报告无根据、不具备发布资质、未在民政部备案而是在香港注册的社团、机构涉嫌违法经营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都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对于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则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相关专家表示,《食品安全法》有明确规定,“没有任何资质便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这些信息,是违法发布,非常不严谨,也对很多企业造成致命伤害。”业内人士也认为,“该协会没有任何资质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属于违法发布。”
专家质疑信息可靠性
对此,国务院原全国包装改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沛生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方便面桶外层包装经过这么多年技术和应用的验证,(荧光物等有害物质)并不会像协会所讲那样迁移到食品里去”。
李沛生同时质疑到,“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说外层的荧光物质能迁移到食品里,那么具体的迁移率是多少?发布这种可能扰乱市场秩序的信息的时候是否能够提供一个可靠实验数据?董金狮(该协会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的东西涉及餐盒、卫生纸、奶瓶、方便面桶等诸多领域,他到底是什么方面的专家?”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报告里面提到的对国标9685的使用系解读有误。“《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只针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内层包装进行了相关规定,并未对外层包装等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有规定,也就是说并不能用这个标准来对外层包装做出要求。”
“科学方面的东西,容不得半点虚假和假想”,最后李沛生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道。
“身份问题”仍悬而未决
据了解,2012年8月份,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曾发布信息称,多款方便面桶、奶茶杯等外层包装荧光性物质超标,对此,湖南卫视还曾邀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实验检测,结果显示一次性纸杯、方便面桶、奶茶杯等双层纸质包装外层确实存在荧光物,但荧光物不会在开水冲泡时渗透内层污染食品。
随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身份问题”频遭媒体质疑。中国经济网此前曾报道,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是2008年7月11日在香港注册的社团,董金狮为该协会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从民政部出具的证明信来看,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并未在民政部登记注册。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未能查询到该协会的信息。
此外,当时业内均质疑,该协会没有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资质、所发布的报告依据或“偷换概念”等问题也浮出水面,被业内质疑涉嫌“违法经营”,并称其为“野鸡机构”。当时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联合发布信息的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两家机构均被质疑借发布不实消息从中谋取利益,对企业收取一定“顾问费”。
据了解,董金狮曾以餐盒打假活跃于江浙沪和京津一带,曾被《南方周末》质疑为“以打假为名,行盈利之实”。
报告被指“老调重弹”
6月1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发布信息称,对20种品牌方便面桶的纸质包装调查后发现,方便面桶内层纸使用情况得到了改善,但是外层纸的使用仍需改进,此外,报告还称方便面桶最外层使用的光油也存隐患,同时还点名称个别企业方便面桶调查合格。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此报告的发布属于“老调重弹”,去年“荧光门”事件中,媒体所质疑的问题仍然没解决,包括报告无根据、不具备发布资质、未在民政部备案而是在香港注册的社团、机构涉嫌违法经营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都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对于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则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相关专家表示,《食品安全法》有明确规定,“没有任何资质便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这些信息,是违法发布,非常不严谨,也对很多企业造成致命伤害。”业内人士也认为,“该协会没有任何资质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属于违法发布。”
专家质疑信息可靠性
对此,国务院原全国包装改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沛生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方便面桶外层包装经过这么多年技术和应用的验证,(荧光物等有害物质)并不会像协会所讲那样迁移到食品里去”。
李沛生同时质疑到,“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说外层的荧光物质能迁移到食品里,那么具体的迁移率是多少?发布这种可能扰乱市场秩序的信息的时候是否能够提供一个可靠实验数据?董金狮(该协会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的东西涉及餐盒、卫生纸、奶瓶、方便面桶等诸多领域,他到底是什么方面的专家?”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报告里面提到的对国标9685的使用系解读有误。“《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只针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内层包装进行了相关规定,并未对外层包装等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有规定,也就是说并不能用这个标准来对外层包装做出要求。”
“科学方面的东西,容不得半点虚假和假想”,最后李沛生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道。
“身份问题”仍悬而未决
据了解,2012年8月份,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曾发布信息称,多款方便面桶、奶茶杯等外层包装荧光性物质超标,对此,湖南卫视还曾邀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实验检测,结果显示一次性纸杯、方便面桶、奶茶杯等双层纸质包装外层确实存在荧光物,但荧光物不会在开水冲泡时渗透内层污染食品。
随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身份问题”频遭媒体质疑。中国经济网此前曾报道,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是2008年7月11日在香港注册的社团,董金狮为该协会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从民政部出具的证明信来看,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并未在民政部登记注册。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未能查询到该协会的信息。
此外,当时业内均质疑,该协会没有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资质、所发布的报告依据或“偷换概念”等问题也浮出水面,被业内质疑涉嫌“违法经营”,并称其为“野鸡机构”。当时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联合发布信息的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两家机构均被质疑借发布不实消息从中谋取利益,对企业收取一定“顾问费”。
据了解,董金狮曾以餐盒打假活跃于江浙沪和京津一带,曾被《南方周末》质疑为“以打假为名,行盈利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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