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核心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4-03-18 08:33:12.0 来源:财政部 责编:luopng
- 摘要:
- 对北京印刷学院核心机房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CPP114】讯: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 北京印刷学院 委托,对北京印刷学院核心机房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14-1050
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北京印刷学院核心机房改造项目,包含机房装修工程、机房电气工程、防雷工程、UPS系统、机房空调及新风系统工程、消防系统、无人值守自动监控系统、综合布线、远程KVM系统,不涉及进口产品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4.84万元。
备注:原产地为非国内的投标货物不办理免税手续,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到现场价格。在交货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付汇证明联(须交验完整原件,不得遮掩海关编号、原产国、起运国、币制、单价、总价、净重、海关签章及防伪等信息)。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 年3月11日起至2014 年3 月 27日前每日9:30—11:30| 13:3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6、现场踏勘时间:2014 年3月20日下午14:00时(北京印刷学院东门集合)。
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 月 3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4年 3 月 3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北京广安宾馆一楼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21号
10、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邮 编:100036
E-mail: bjmaqian@126.com.cn
电话:010-63905966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马倩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1日
1、招标编号:XHTC-HW-2014-1050
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北京印刷学院核心机房改造项目,包含机房装修工程、机房电气工程、防雷工程、UPS系统、机房空调及新风系统工程、消防系统、无人值守自动监控系统、综合布线、远程KVM系统,不涉及进口产品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4.84万元。
备注:原产地为非国内的投标货物不办理免税手续,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到现场价格。在交货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付汇证明联(须交验完整原件,不得遮掩海关编号、原产国、起运国、币制、单价、总价、净重、海关签章及防伪等信息)。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 年3月11日起至2014 年3 月 27日前每日9:30—11:30| 13:3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6、现场踏勘时间:2014 年3月20日下午14:00时(北京印刷学院东门集合)。
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 月 3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4年 3 月 3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北京广安宾馆一楼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21号
10、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邮 编:100036
E-mail: bjmaqian@126.com.cn
电话:010-63905966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马倩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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