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行业评比不可“拉郎配”
2015-01-28 18:44:09.0 来源:cpp114 文/赵利君 责编:严影
- 摘要:
- 现代营销不能等量于传统营销。现代营销不能排除炒作,但炒作需要把握度,关键的是,游戏规则要平衡各方,不可有违常识、也不可强硬为之。
【CPP114】讯:随着我国印刷业的不断发展,也催生了名目繁多的印刷行业的评比活动,主办机构各异,有政府、有协会、有媒体。其评比对象各异,有专门针对书籍的,有针对更广泛的印刷包装产品的,有专门针对标签等终端印刷包装产品的;有针对设备及器材制造商、经销商的;有针对人物;有针对印刷包装厂的;甚至还有的是针对电商网站的。
在印刷包装行业,企业或产品乃至人物需要宣传,其目的不止是广为人知,更重要的是现代社会进入了“眼球经济”,你不营销,别人就会把营销阵地抢占。从这个角度来说,形形色色的评比活动是与印刷包装行业向营销型、服务型行业转型相伴相生的,也是行业的正能量。
但既是活动,则必然有游戏规则。只要游戏规则得人心,输赢勿论,也心安理得。
其一,评比活动的主办方应当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并且评比活动或主办方得到各方的认可。得到政府认可的评比活动,会更权威、客观、公正。笔者了解,目前很可能只有“中华印制大奖”、“中国政府出版奖”、“印刷百强”等为数不多的评比得到了政府认可。更多的行业评比与政府认可无缘,却依然很有生命力,聚合了一批追随者。
其二、参评自愿,切不可“被参选”。虽然行业评比有其正向意义,但由于其奖项设计、评比条件、评比过程、评委人选,主要取决主办单位的意志。在这种情况下,主办方与参评方在活动的权威性、评比条件、评比过程等方面有共同的认知,是评比活动能够推进的前提。换句话说,评比活动的第一步,应该是主办方与待参评企业、人物作基本的沟通工作,这一步不可跳过。
但在印刷行业评比中,却存在着一些“一蹴而就”式的评比或现象,即,一些主办机构在与参评企业没有任何书面乃至口头沟通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地将有的企业或人物,作为其待评选范围。先斩后奏会有两种后果,一种是“被报名”者欣然同意,甚至还十分感谢;另一种则“被报名”者十分反感,要求退出评比。不管是哪种结果,“被报名”现象是主办方不尊重“参评者”、不严谨的作法;是主办方的投机取巧,恰似一厢情愿式的“拉郎配”。
其三、评比过程应严谨、透明、公开。当下印刷行业的评比,也较普遍地存在评比过程不够透明的问题,主办方似乎将百分之九十五的精力要在“我要怎么宣传获奖企业”,对“如何评出来”着墨甚少,令人费解。还有的仓促的评比,一夜之间蹦出来,还没让业界知道其评比,就开始颁奖了!更有一类评比,产品还没有上线,就敢参加评比,主办方竟也准入,令人咋舌,更怪的是,还能得到“第一名”,尤如海市蜃楼。
现代营销不能等量于传统营销。现代营销不能排除炒作,但炒作需要把握度,关键的是,游戏规则要平衡各方,要让人家“愿”;也不可有违常识、漏洞百出,令人疑窦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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