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
2019-02-01 22:16:37.0 来源: 网络 责编:???
- 摘要:
-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专门的电商立法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新鲜事物,因此对于电商法的实施效果,方方面面都十分关注。目前,电商法实施已经一个月了,电商行业出现了哪些新变化?社会公众、电商企业、专家学者等方面又对其作何评价?
“这显然是一大利好,有利于解决大量在网上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的登记难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电子商务法研究所所长高富平表示,电子商务为个体经营提供了无限空间,但也需要合规合法从事经营活动,这其中工商登记便是最基本的要求。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认为,应当明确登记不是“设门槛”的管制,而在于身份的确认,同时也为未来的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基础。“现在的问题是,对于活跃于社交媒体、但事实上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如何登记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此外,该《意见》对登记相关规定的一处“留白”也值得注意。
事实上,电子商务法在确立相关登记规则的同时,也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了可以免除登记的四种情形,“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就是其中之一。相较于其他三种情形,“零星小额”的概念更为宽泛,在立法时各界就对此有较多讨论,也是当前业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专家表示,本次出台的《意见》沿用了电子商务法中的说法,暂时未对“零星小额”做“一刀切”的硬性规定,这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也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给未来的电商新模式留下空间。
电商法鼓励推动社会共治
黄女士与人合伙在电商平台上开了一家网店,主要经营食品,几年下来生意也算是蒸蒸日上。“我们本身就是企业,证照齐全、质量过硬。但在平台上开网店的商家最看重店铺信誉,毕竟直接关系到用户选择和搜索排名,所以现在网上就有人打商铺信誉的歪主意,让我们很头疼。”黄女士说,她的网店就遭遇过这样的情况:有时候是碰上了“职业差评师”,不分青红皂白就打差评,然后对方往往会要求给几千块钱“私了”;还有的人则是专门帮店铺刷“好评”,明明是新开的店铺却有巨大的“走单量”,用这种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分流了不少自己店里的潜在客户。
“平台经济”是电子商务出现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现象,也是电商法立法时关注的重点。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围绕平台治理也暴露出了诸如假货、刷单、隐私保护、大数据杀熟等等一系列问题,尽管电商法对此做出了相应规范,但法律的落地还需要各方多管齐下。
日前,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通知中,“集中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治理,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通知针对当前存在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指出,要以关系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对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治理。
1月10日,阿里巴巴公司对外发布“打假年报”,据报告披露该公司2018年全年共向执法机关推送超5万元起刑点的涉假线索1634条,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1953名,溯源打击涉案金额79亿元。阿里巴巴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该公司已建立起成熟的平台治理机制,在电商法实施中也会持续不断地关注中小企业,并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促进行业整体持续稳健发展,“作为平台运营商,阿里巴巴肯定会遵守新法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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