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减增值税 企业合同最好这么签
2019-03-19 17:18:28.0 来源:cpp114 责编:??
- 摘要:
- 3月1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回答记者提出时表示:“4月1日就要减增值税,5月1日就要降社保费率,全面推开。我看还没有其他办法比这种办法给企业带来的感受更公平、更有效。”
3月1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回答记者提出时表示:“4月1日就要减增值税,5月1日就要降社保费率,全面推开。我看还没有其他办法比这种办法给企业带来的感受更公平、更有效。”
消息公布后,很多人提问交易中是签订含税价合同好,还是签订不含税价税合同为好?以下用具体案例来解读这个问题。
即日起,销售方签合同最好含税
增值税降低已经是板上钉钉,但是仍需等正式的财税文件出台。因而,在等待政策出台的过程中,企业和会计务必做好准备。
一、销售一方签订合同最好含税
1、如果A公司,卖了一批16%税率的货物给B公司,合同约定含税售价为580万元:
①16%税率下
B公司则需要支付给A公司:580万元
A公司的销项税额为:580万/(1+16%)*16%=80万
②税率降至13%后
B公司仍需要支付给A公司:580万元
A公司的销项税额变成:580/(1+13%)*13%≈66.7万
③获利
A公司获利80-66.7=13.3万
2、同样的A、B公司,如果合同约定不含税售价为500万元:
B公司支付不产生影响
3、结论:
①降税率前,签订合同,销售方应以签含税价合同为好。
②降税率前,签订合同,购买方以签订不含税价税为好。
增值税税率降低后,会计如何处理?
增值税降低是好事,能让企业省下一大笔钱。可是这笔钱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假设:
增值税税率从2019年1月1号开始从16%降到13%。
A公司2018年12月20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货物580万元(含税价),2019年4月25日确认销售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A公司58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800000
2019年4月25日,公司向A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并收到A公司支付的货款。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58000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5800000
同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8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67256.64
营业外收入:132743.36
减少的增值税额如何处理,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我们来看一下销项税额的计算:
1、确认收入时,按16%的税率,确认了“待转销项税额”800000元。
2、实际开票时,按13%的税率确认了销项税额。
3、两者的差额132743.36元是因国家降低税率而减少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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