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300万元 海口推行会展业发展新政
2019-09-23 21:11:44.0 来源:中外会展 责编:彭皖春
- 摘要:
- 据悉,《海口市扶持会展业发展若干规定(修订)》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在海口举行国际大型会议最高可获300万元补贴,在海口举办全国性流动大型展览项目补贴金额最高可达300万元。同期举办含有会议、展览的同一个会展项目,可分别按会议、展览补贴相关条件申报。
国际会议
国际会议参会人数超过200人以上,其中境外参会人员在50人以上,会议安排住宿在三星级以上酒店(或相当于该档次),且总间夜数达到400间夜以上,按三、四、五星级酒店分别给予每间夜150、200、250元补贴。使用多星级酒店的,合并计算。国际大型会议外来参会人数在1000人以上,给予120万元补贴;外来参会人数达3000人以上,给予150万元补贴;外来参会人数达5000人以上,给予200万元补贴;外来参会人数达7000人以上,给予300万元补贴。
新培育举办的展览项目
按照展览实际销售的标准展位数量进行补贴。每届展览申请补贴的展位规模应不低于150个标准展位,按实际销售的标准展位数量,前三届给予每个展位补贴600元,第四、五、六届分别按照每个展位补贴500、400、300元。游艇、航空器、大型机械等不适合在室内展馆举办的,根据实际展览面积乘以0.5的系数折算成标准展位按上述补贴标准备给予补贴;展位数量达到300个标准展位以上,省外参展商比例不低于30%的展览,对超出3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展位,每个展位再增加300元的补贴;境外参展商展位按实际消费展位价格全额补贴。每届展览补贴总额最高可达160万元。补贴届数原则上不超过六届。
已举办超过六届的展览项目
以前三届展览实际销售的标准展位数平均值为基数,对超出的增加展位进行补贴。
引进举办的展览项目
展览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且折合标准展位数量不少于300个,每届补贴金额为3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标准展位给予600元的补贴;为鼓励展览项目在海口定期举办,以第一届的标准为基数,在其连续举办年份(届数)内,每届在原资金补贴基础上额外给予20%的补贴,最多补贴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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