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2019-11-06 16:55:55.0 来源:中国纸网 责编:彭皖春
- 摘要:
-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以及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安排,财政部从减税降费、推动双创升级、融资支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方面,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CPP114】讯: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以及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安排,财政部从减税降费、推动双创升级、融资支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方面,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
(一)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明确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大幅放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
(二)降低增值税税率。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将制造业等行业原16%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原10%税率降至9%;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按进项税的10%加计,抵减应纳税额,适时将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比例提升至15%;逐步建立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三)完善支持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的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对企业研发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基础上,允许按照75%在税前加计扣除;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将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
(四)加大降费力度。自2019年7月1日起,减免部分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范围;降低部分商标注册收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以及电力、车联网等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自2019年1月1日起,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按规定比例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另外,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完善并报请国办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预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19年降费超过3800亿元。
2019年1-9月份,增值税改革新增减税7035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1827亿元。
二、加强资金支持
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
(一)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明确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大幅放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
(二)降低增值税税率。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将制造业等行业原16%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原10%税率降至9%;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按进项税的10%加计,抵减应纳税额,适时将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比例提升至15%;逐步建立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三)完善支持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的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对企业研发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基础上,允许按照75%在税前加计扣除;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将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
(四)加大降费力度。自2019年7月1日起,减免部分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范围;降低部分商标注册收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以及电力、车联网等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自2019年1月1日起,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按规定比例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另外,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完善并报请国办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预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19年降费超过3800亿元。
2019年1-9月份,增值税改革新增减税7035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1827亿元。
二、加强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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