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要让人找得到看得懂
2024-07-04 00:00:00.0 来源:法治日报 责编:张晓丹
【CPP114】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强化食品名称标注要求,不得使人误解,要求食品标签上的信息“找得到、看得清”,便于消费者清晰识读。
食品标签被称为食品“身份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无论是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还是主要配料、营养成分等信息,都关系到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安全保障权。此前,食品标签存在标注不规范、不准确、不清晰等问题,困扰着不少消费者。在大家都关注如何吃得更健康、更安全的今天,食品标签信息恰恰关乎食品健康与食品安全。例如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消费者只有找得到、看得清,才能避免购买、食用过期的食品。食品的原料标注只有清晰、准确,才可避免误购误食带来的风险。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并列出了标签应当标明的具体事项。不过现实中,食品五花八门,各类包装大小不一,如何规范、合理地标注,需要有更详细且可操作性强的标准。此次征求意见稿可以说为落实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科学的设计。对于公众关心的食品标签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如食品标签应当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使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主要原料制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分辨的食品,其食品名称不得只体现一种原料;以植物源性食品原料模拟动物源性食品制成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仿”“素”或者“植物”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这些规定有助于消费者看得清、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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