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瓶被诉侵权 “味全每日C”遭索赔500万
2005-07-27 13:53:00.0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ge ran
认为顶新国际集团、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和北京旺市百利商业有限公司飘亮购物中心侵犯了自己对饮料瓶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日日(泉州)饮料有限公司日前将三被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500万元。
原告起诉称,1999年11月13日珠海经济特区合强保健营养品有限公司获得饮料瓶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2000年9月18日原告取得该外观设计专利。 2004年9月12日,原告发现北京旺市百利商业有限公司飘亮购物中心销售的由顶新国际集团、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藏饮品“味全每日C”牌 100%果汁及蔬菜汁系列产品的外包装,与原告拥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外观设计相同,该产品的包装瓶,从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及仰视图均完全与原告所有的专利权外观设计相同。
原告认为,该产品侵犯了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且属恶意。经原告调查,至原告提起诉讼前两年,被告因生产和销售侵犯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饮料产品所获得的净利润额,最低不会低于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而且,被告的侵权行为还在继续发生。故此,原告要求被告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顶新国际集团向原告连带赔偿损失赔偿金伍佰万元整;被告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顶新国际集团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侵犯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味全每日C” 果蔬汁系列产品;要求被告北京旺市百利商业有限公司飘亮购物中心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味全每日C”果蔬汁系列产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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