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螺春”15项标识统一防伪外包装
2004-02-09 00:00:00.0 来源:中华印刷包装网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今年上市的洞庭(山)碧螺春将有“新面孔”。前不久,吴中区质监、工商部门对东山镇承印“碧螺春”外包装的16家企业进行专门培训,明确规定今年上市的碧螺春外包装上必须有15项标识,并且获准使用洞庭(山)碧螺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使用名称和标志的57家企业必须一律使用“洞庭(山)碧螺春”产品专用名称,而不能简单称作“碧螺春”。
去年,洞庭(山)碧螺春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范了茶农和茶商的经营行为。为进一步保护和提升洞庭(山)碧螺春的品质,净化茶叶市场,今年吴中区着力构建“碧螺春”诚信体系。吴中质监局质监科科长衡志强表示,过去的“碧螺春”外包装存在很多不规范,今年上市的洞庭(山)碧螺春外包装上必须按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印有注册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卫生许可证、净含量、保质期、检验员、产品级别、产地、贮藏方式、品饮介绍、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电话、生产日期共15项标识。
据悉,为建立规范茶商的有效机制,洞庭(山)碧螺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办公室、洞庭(山)碧螺春茶业协会将于近日与104家洞庭(山)碧螺春经销商签订“洞庭(山)碧螺春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质量责任书”,每家企业必须事先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先行赔偿费用,企业在经销过程中一旦出现制假售假行为,即以此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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