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期待透明 烟台部分食品企业仍捉迷藏
2006-11-04 00:00:00.0 来源:水母网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11月1日,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正式实施,新标准要求食品标签应清晰地标示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连日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仍>在产品标签上玩“捉迷藏”。
近日,党报热线连续接到多位消费者关于食品生产日期的投诉。其中,家住建昌街的李先生投诉说,他在某超市购买标注为当天生产的面包,回家食用时才发现面包已变质。对此,李先生有点无可奈何,一是因为是小食品,值不了几个钱,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费时费力,得不偿失;二是真要找到商家,商家还不一定认账。
随后,记者走访了我市几家大型超市和商场,发现不少商家和生产企业在食品标签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上打马虎眼。市质监局质检所分析科科长张燕说,当前在食品标签上做手脚主要有三种手法:
一是“出生”不明。多见于散装食品,如糖果、糕点以及速冻水饺、汤圆等,即使是一些信誉较好的大超市,散装食品也没有标明保质期。据了解,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一般都印在外包装箱上,至于市民买到的散装食品会不会过期,由于食品的外包装箱已经被丢弃,是否过期无从考证。
二是“羞涩”难见。不少产品的生产日期似乎存心躲躲闪闪:要么使用同色字体标注生产日期,要么就将生产日期打在封口处,但印记极浅。这类商品虽然注明了生产日期,但不易辨识。在一家超市,记者随手拿起几件商品,发现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不是“见封口”、“见瓶底”,就是字如米粒难以看清。此类商品,消费者往往需要在其外包装上细细地“搜索”一番,才能找到商品的生产日期。
三是“当天”生产。几乎所有散装及生鲜食品都标注为当天生产的。真的如此吗?在一家百货超市,记者看到一盒山楂片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竟同为9月6日,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些产品的保质期分别为半年到一年,为了方便出售,在超市拆开大包装散卖后,标注的生产日期均为当天。”
食品包装的日期究竟怎样标注才算合理?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应当如何标注?张燕介绍说,《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食品标签应清晰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可以附加标示保存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方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张燕告诉记者,预包装食品若出现伪造、篡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及利用食品标签弄虚作假的,根据新的标准,有关部门可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并处以相应罚款;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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