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试办塑料袋回收初见成效
2007-02-28 00:00:00.0 来源:卓创资讯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消费者出门购物,塑料袋是便利又轻巧的好帮手,不过往往几天下来,家中塑料袋就堆积如山,收藏占空间,丢弃又浪费资源。台“环保署”26日表示,今年4月起将扩大推动塑料袋回收试办计划,扩及全台,届时民众只要将不用的塑料袋稍事清理,即可交由清洁队回收。
据“中央社”报道,塑料袋好用便利,却是对环境极度不友善的物质,久埋不烂,焚化又会产生有毒物,由于用量占岛内垃圾总量高达二至三成,一直是令“环保署”头痛的棘手问题,不仅相继出台塑政策,去年更进一步开办塑料袋回收。
“环保署废管处”科长张旭彰表示,去年5月至12月,“环保署”在14个县市先行试办塑料袋回收,8个月来共回收2300公吨、约7.1亿个4两大小的红白塑料袋,成效不错,一举突破“环保署”原先设定的900公吨预期目标,因此决定扩大试办范围至全台各县市。
14个试办县市包括:台北市、高雄市、高雄县、宜兰县、台中县、台中市、新竹市、桃园县、基隆市、彰化县、嘉义市、嘉义县、台南市、花莲县;其中台中县及台中市成效最佳,台中县每月平均回收达111公吨、台中市则为74公吨。
张旭彰说,4月1日起,全台各县市都至少会有一个乡镇市投入试办塑料袋回收,若成效良好,“环保署”最快08年1月就会公告,将塑料袋纳入“地方执行机关应回收项目”中,全面强制回收,届时民众排出垃圾时,应比照资源垃圾,将塑料袋交由清洁队的资源回收车回收,不能再当一般垃圾丢弃,否则可处新台币1200元至6000元不等罚单。
不过目前塑料袋的回收再利用,区分为干式、湿式两种,“环保署”指出,前者只回收干净塑料袋,后者则可以处理沾附油污的脏塑料袋,由于各县市处理方式不尽相同,提醒民众回收前,最好上各地环保局网站查询回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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