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须标注营养成分
2007-08-23 00:00:00.0 来源:南方日报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膳食纤维每日参考摄入量、反式脂肪含量等信息以后都须标注了。记者昨日获悉,卫生部已制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现时正在进行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将截至9月20日。记者获悉,该《规范〉属于强制性规定,凡在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须标注食品营养标签,其中标示的营养成分包括有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等)、胆固醇、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等,营养强化食品还应标示所强化成分的含量。据悉,该规范中涉及到一些食品成分定义、分类、检测方法和表述,是以往国内法规中未明确的。
膳食纤维被列为营养成分
在该《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膳食纤维被明确地列为营养成分。该《规范》第五条提出“营养成分指食物中含有的具有健康益处的成分。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及其他有效功能成分等。”在食品营养标签标示规范中,给出了膳食纤维的定义——“膳食纤维是植物的可食部分、不能被人体小肠消化吸收、对人体有健康意义、聚合度≥3的碳水化合物和木质素。包括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菊粉等。”并首肯膳食纤维的标示方法可以标总膳食纤维、可溶性膳食纤维、不可溶性膳食纤维,也可标示单体成分,如膳食纤维(以菊粉计)的含量。
膳食纤维的能量值和日参考摄入量以往也存争议,在该规范中也有了说法。《规范》中规定了膳食纤维的能量值为8.5kJ/g,而碳水化合物的能量值为17kJ/g。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各厂家有关添加膳食纤维低能量的提法有了量化依据,即膳食纤维代谢产生的能量仅为一般碳水化合物的一半。膳食纤维的日参考摄入量在过去说法不一,《规范》中附列的营养成分的参考值表确定,膳食纤维的参考摄入量应为每天25克,这对新产品开发和指导消费均有意义。
反式脂肪酸要标示
反式脂肪酸近年在国际上的研究、宣传和法规限定较多,在国内法规中加以说明尚属首次。该规范中提出了反式脂肪酸的定义,即“反式脂肪酸也可称为反式脂肪,指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非共轭反式双键的不饱和脂肪酸的总和。”规范指出,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营养标签上可以标示脂肪(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
据悉,在西方很多国家近年都加强了对反式脂肪的限制,一些法律强制标示反式脂肪的含量。有企业建议,在《规范》的属性声称中应考虑可以使用“减少”、“低”或“无”反式脂肪的声称,甚至增加“大量摄取反式脂肪酸有增加动脉硬化等心脏疾患的危险”的警示声称。
警示内容也细化
与现行的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相比,在营养和健康声称方面,《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丰富了很多内容。例如,在含量和比较声称上,脂肪和胆固醇的声称方式就有了“低脂肪、减少脂肪、无或不含脂肪、低饱和脂肪、无或不含饱和脂肪、低胆固醇、减少胆固醇、无或不含胆固醇”等多种声称方式,并对应有相关的含量条件。有一些声称方式是过去没有规定的,如“减少乳糖”、“低乳糖”、“无乳糖”的标签。有些属性声称的要求和条件是新强调的,如声称“多维”必须含有3种以上的维生素,符合GB14880要求或营养素含量声称要求。
营养素功能声称标准用语也进行了细化,例如对钠的标准声称中提到“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每日食盐的摄入量不要超过6克;钠摄入过高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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