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包装侵权 判赔70万
2006-01-20 08:47:00.0 来源:北京晨报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晨报讯(实习记者 王猛)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要求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金莎TRESOR DORE”系列巧克力包装,并向该包装专利持有者、国际知名巧克力生产商费列罗公司支付7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据了解,费列罗公司的系列巧克力从1984年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以来,大约出现35种仿制品,基本都是窃用费列罗的外包装,因此造成很多顾客把仿制品误认为费列罗出品,对其品牌形象、市场占有、产品品质等造成干扰。为了让费列罗巧克力真正焕发“金色”光芒,公司决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虽然费列罗公司在专利战中胜诉,然而记者近日在北京部分超市和社区零售店发现,仿制品的市场仍然存在。费列罗亚洲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CEO甘马励日前表示,如果仿制商不停止生产,费列罗下一步将会与大型超市达成协议,停止采购仿制产品。
CPP114编辑部: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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