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今年开始实施 旧包装化妆品促销忙
2008-01-10 00:00:00.0 来源:互联网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关于《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上进行化妆品成分标注时,凡标注《目录》中已有的成分,必须使用《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3日,记者在哈市一些商场走访时看到,几乎所有的化妆品品牌都在进行促销,但很多促销的大品牌进口化妆品依然沿用的是老包装,包装说明上没有中文成分说明。
在南岗区几家商场,兰蔻、香奈儿、雅诗兰黛等品牌化妆品全线加入促销阵营中。记者看到,大多数进口化妆品外包装上的中文标签只简单标注了产品名称和原产地、中国经销商等,而没有产品的成分说明。而打开包装后,里面的包装瓶上完全都是英文。
消费者梁女士1日在促销时刚买了一套进口品牌化妆品,回家后才发现,这些化妆品的使用期限到2009年就截止了,而她买了2800多元的化妆品足够用两三年。据梁女士介绍,当时她在选购时也没顾得上看那么细,过后才发现基本都是只能使用一年就到期了,因此她不得不把其中一部分化妆品又转送给其他人。对于产品的成分说明,她表示自从用化妆品以来就没注意过,一般的化妆品上面也都没有这些标识。某国际品牌化妆品代理商向记者透露,200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进口化妆品进入国内市场,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在化妆品市场上还很难见到按照新规标识中文成分说明的产品。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新规范的实施是针对200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对于200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在有效期内还允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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