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购物袋标准完成征求意见稿
2008-02-12 00:00:00.0 来源:中山日报 责编:张奕波
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获悉,国家标准委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完成《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三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截至今年3月4日。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根据《塑料购物袋》的征求意见稿,这一标准规定了塑料购物袋的定义和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将适用于以各种塑料原料及其混合料(可加入添加剂)生产的薄膜、经热合或黏合等制袋工艺加工制得的塑料购物袋,也适用于塑料与其他材料复合的购物袋。
其中,塑料购物袋被定义为以树脂为主要原料制得的,在销售、服务等场所用于商品等货物盛装、并且用于携提的袋制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其厚度必须大于等于0.025毫米,同时还列出了厚度极限偏差和厚度平均偏差。
根据征求意见稿,塑料购物袋的标识应需要明确袋的名称,如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淀粉基塑料购物袋、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等,还有塑料购物袋的标准号、规格、标志等。
其中,塑料购物袋的标志要用醒目的颜色,应不易褪色或脱落;可以采用印刷或喷涂等方法,但应不损害塑料购物袋的性能;每个塑料购物袋一般为一个标志,如有必要,可予增加;标志一般应位于塑料购物袋的明显处,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本身不便或无法标识的塑料购物袋,可在其外包装上进行标识。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