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机票行程单将使用防伪纸印制
2008-06-19 09:18:32.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责编:尤思佳
2008年7月1日起,已在我国试行两年有余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将正式启用,并将使用防伪纸印制。这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所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办法全文。该办法规定,为提高行程单的防伪性能,便于广大旅客识别真伪,有效遏止伪造行程单的违法行为,行程单用防伪纸印制,防伪纸采用“SW”和“MH”组合字样的水印图案。行程单防伪纸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企业生产,行程单印制企业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数量确定。自助售票值机设备采用热敏纸打印的行程单维持原纸张不变。
根据该办法,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将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并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新版行程单可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新版行程单2008年7月1日起启用,旧版行程单可使用至8月31日。9月1日起,一律开具新版行程单。
据了解,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全球实施电子机票的统一部署,从今年6月1日起,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机票代理机构将全面停售纸质机票。国际航协于2004年6月开始推行电子客票,该计划启动时,全球只有18%的机票是电子客票,而目前全球电子客票普及率已超过93%。而在我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已试行两年。由于纸质机票取消后,旅客在支付、结算、报销时遭遇了无据可凭的尴尬。2006年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民用航空局出台文件,试行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报销凭证,为实行电子客票改革提供了保障。目前,全国航空运输使用电子客票的比例已达到90%以上。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