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制定出台相关规定 严格造纸企业试生产条件和验收规范
2008-08-08 09:21:30.0 来源:www.paper.com.cn 责编:张奕波
近日,湖南省怀化市环保局为进一步加快造纸企业整治进程,确保年内完成整治任务,根据《湖南省造纸行业污染整治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环保审批规定》和《湖南省造纸行业污染整治企业污染整治验收要求》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辖区造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怀化市废纸造纸污染整治企业试生产条件》和《怀化市废纸造纸企业污染整治验收规范》,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市废纸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和技术改造工作。
《怀化市废纸造纸污染整治企业试生产条件》对废纸造纸企业污染整治或技改项目竣工后申请试生产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一是审批手续必须齐全。技改或综合整治项目必须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取得市环保局的批复文件。二是设计生产能力必须达到1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必须经市经委认定。三是污染治理设施要完善。要建有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推荐采用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并配套建有白水回收、循环利用系统。废气处理方面,要采用湿法除尘处理系统,燃煤锅炉要加碱强制脱硫,排气筒高度要符合环评要求。固废处理能力要与污水处理能力相匹配,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四是必须设立唯一的生产废水排放口,排放口建设符合规范化要求,废水、废气排放口按规范设立标志牌。五是要加强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废水日排量大于或等于1000吨的,必须建设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六是生产厂房要规范,布局要合理,有原材料和燃料堆积场所和稳定来源,并建立雨污分流系统。七是要加强环境管理。企业要成立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污染治理设施操作规程、环保岗位职责,制定完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日常监测台帐。同时,该文件还对申请试生产的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怀化市废纸造纸企业污染整治验收规范》明确了造纸企业整治达标验收的标准规范,对审批手续、生产规模、项目选址、燃料和原料来源、“三废”处理、噪声治理、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厂区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日常环境管理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在验收程序上规定,造纸企业污染综合整治或技改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申请试生产,经市、县环保局现场核查、作出同意试生产的批复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并在试生产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排污申报登记,三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经怀化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办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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