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10月起实施
2005-08-29 13:30:00.0 来源:中华印刷包装网 责编:ge yan
新《办法》对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及印刷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并要求申请使用者牗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牘必须提供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质证明。对冒用、伪造他人条码等违反新《办法》的行为,最高罚款从1万元增加到3万元,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监督力度。新《办法》同时规定: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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