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家电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志
2008-12-09 00:00:00.0 来源:《楚天金报》 责编:覃丽妮
2009年3月1日起,六类家电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志,低于5级(或3级)能效的产品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认监委于日前联合发文显示,这六类家电产品分别是: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其中,2008年12月31前出厂的产品,可延迟至2010年3月1日前加贴能效标识。
据了解,目前国内大多数家电市场上,上述六种电器产品均未有贴标新品上架销售。据一电磁炉厂家人员表示,新能效标志的启用对产品的销售不会有太大影响,但是像冰箱、空调一样,随着国家不断提高能效比的门槛,一批高耗能的家用电磁灶产品将逐渐被淘汰。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认监委于日前联合发文显示,这六类家电产品分别是: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其中,2008年12月31前出厂的产品,可延迟至2010年3月1日前加贴能效标识。
据了解,目前国内大多数家电市场上,上述六种电器产品均未有贴标新品上架销售。据一电磁炉厂家人员表示,新能效标志的启用对产品的销售不会有太大影响,但是像冰箱、空调一样,随着国家不断提高能效比的门槛,一批高耗能的家用电磁灶产品将逐渐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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