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部门:输加拿大货物木质包装谨防扣留
2009-01-08 00:00:00.0 来源:江苏新闻网 责编:石渺薇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接到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函告,2009年1月1日至4月1日,对于来自中国仅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未加施IPPC标识的货物木质包装,加拿大将在得到中方确认证书真伪结果前,对该批货物实施扣留处理。自2009年4月1日起,加方对来自中国的货物木质包装仅查验IPPC专用标识,凡随附植物检疫证书的,加拿大将拒绝入境。
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须按规定进行检疫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对于输往加拿大的货物木质包装,经检疫处理并加施标识后不再出具植检证书或熏蒸消毒证书。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企业,除了木质包装国际标准(ISPM15号)外,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木质包装有一些特殊检疫要求。例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土耳其、玻利维亚、智利等要求木质包装要去皮处理;保加利亚、埃及需要出具证书。企业出口货物木质包装前,务必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了解目的国对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或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木质包装专栏“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木质包装国际标准(ISPM15号)时间表”上查询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须按规定进行检疫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对于输往加拿大的货物木质包装,经检疫处理并加施标识后不再出具植检证书或熏蒸消毒证书。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企业,除了木质包装国际标准(ISPM15号)外,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木质包装有一些特殊检疫要求。例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土耳其、玻利维亚、智利等要求木质包装要去皮处理;保加利亚、埃及需要出具证书。企业出口货物木质包装前,务必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了解目的国对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或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木质包装专栏“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木质包装国际标准(ISPM15号)时间表”上查询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