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生态立省 绿色政策推动绿色发展
2009-02-16 13:54:21.0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编:任蓓
近年来,江西省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制定一系列“绿色政策”,采取严厉措施,确保了全省在经济保持两位数增长速度情况下,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环保局了解到,2008年全省8条主要河流水质状况良好,Ⅰ~Ⅲ类水质监测断面比例为80%,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均为二级。
实施优惠政策,加大“绿色支出”
作为经济欠发达的中部省份,江西省地方公共财政并不宽裕。但近年来在安排资金时,江西省采取倾斜政策,不断加大“绿色支出”力度,增加安排生态保护和污染减排专项资金。
江西省省长吴新雄曾在全省减排工作会上明确表示,省里掌握的环保资金要向为减排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和地区倾斜。近年来,省财政加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在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配套拿出1亿元用于对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安排4000万元用于对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达标污水情况进行奖励,每处理1吨污水奖励0.1元;对每个新建污水处理厂,从省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20万元用于出水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安排5000万元用于省“五河”源头和东江源头生态保护,禁止和限制源头项目建设,体现生态补偿原则;“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6000万元用于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安排6000万元用于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以奖代补”;安排3000多万元用于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对减排工程项目按核定减排量实施“以奖代补”;安排3500万元用于10个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奖励。
“用于环保的投资,经财税部门批准,都可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江西省财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江西省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环保项目,列入省重点工程管理,享受省重点工程优惠政策和国家、省规定的税费政策。
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将差别电价的电费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同时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降低小火电价格,对火力发电企业给予每度电补偿1分5厘的脱硫加价。另外,江西省还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用电统一执行江西电网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
严格约束政策,抬高准入门槛
去年,吴新雄曾在一个月内4次亲自主持或参加有关减排工作的会议,要求坚决把好项目准入关,凡是严重污染环境、影响节能减排的项目,不管项目多大,坚决不予审批。
为抬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产业项目审批,江西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要求投资省类“两高”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统一集中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环保按行政权限逐级上升一级审批。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或违反节能、环保审查批复意见的建设单位,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江西省环保局还对新建项目实行联审制度,以是否有排污总量指标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实行“禁止审批”、“区域限批”、“缓批”等措施,严格控制污染增量。2008年,全省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211个,否决94个。
江西省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停止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停止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银行停止对其金融支持,环保部门不通过其上市环保核查。
同时,江西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推进减排。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制度,分别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进展缓慢、全省排名靠后的6个设区市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对污染减排工作措施不力、减排项目进展缓慢的8个县(区)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对26家废水长期超标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或落后生产线进行淘汰关停,责令10家减排工程建设滞后或治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或生产线停产治理,对9个减排项目进展缓慢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对落实不到位的,由省环保局通报省监察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没有总量控制指标余量或者没有替代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有关部门不予批准。
开展专项建设,大上治污工程
目前,江西正在实施的最大“绿色工程”是2008年开工建设的85个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将85个县级污水处理设施作为一个项目、统一融资、集中建设、建成出让、统一还贷。首批45个县(市)污水处理厂于去年8月开工建设,2009年8月将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第二批40个县(市、区)污水处理厂2008年12月1日开工建设,将于2009年12月建成运行,到时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56万吨/日,建设配套管网3310公里,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以上。
火电厂脱硫是工程减排的关键。目前,全省脱硫机组装机容量450万千瓦,占全省统调火电厂894万千瓦装机容量约65%。江西省总量办负责人介绍说,去年全省统调火电机组发电量比上年同期减少23亿千瓦时,其中脱硫火电机组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1万吨。
同时,江西省狠抓规模相对较小的造纸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减排工程,去年全省有近20家废纸造纸企业在原有废水物化处理基础上新建了废水生化处理设施,实现了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个突破,一个创新”,做好今年工作
“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是江西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新的一年里,江西省环保工作在新形势下如何应对?省环保局局长邓兴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五个突破,一个创新”概括了今年环保工作基本思路,即以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龙头,在创建绿色江西上求突破;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重点,在完成减排上求突破;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在保护绿水青山上求突破;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手段,在改善绿色民生上求突破;以强化环保队伍建设为保障,在提高绿盾能力上求突破;以促进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在拉动绿色经济上求创新,为实现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和保障。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环保局了解到,2008年全省8条主要河流水质状况良好,Ⅰ~Ⅲ类水质监测断面比例为80%,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均为二级。
实施优惠政策,加大“绿色支出”
作为经济欠发达的中部省份,江西省地方公共财政并不宽裕。但近年来在安排资金时,江西省采取倾斜政策,不断加大“绿色支出”力度,增加安排生态保护和污染减排专项资金。
江西省省长吴新雄曾在全省减排工作会上明确表示,省里掌握的环保资金要向为减排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和地区倾斜。近年来,省财政加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在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配套拿出1亿元用于对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安排4000万元用于对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达标污水情况进行奖励,每处理1吨污水奖励0.1元;对每个新建污水处理厂,从省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20万元用于出水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安排5000万元用于省“五河”源头和东江源头生态保护,禁止和限制源头项目建设,体现生态补偿原则;“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6000万元用于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安排6000万元用于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以奖代补”;安排3000多万元用于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对减排工程项目按核定减排量实施“以奖代补”;安排3500万元用于10个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奖励。
“用于环保的投资,经财税部门批准,都可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江西省财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江西省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环保项目,列入省重点工程管理,享受省重点工程优惠政策和国家、省规定的税费政策。
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将差别电价的电费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同时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降低小火电价格,对火力发电企业给予每度电补偿1分5厘的脱硫加价。另外,江西省还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用电统一执行江西电网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
严格约束政策,抬高准入门槛
去年,吴新雄曾在一个月内4次亲自主持或参加有关减排工作的会议,要求坚决把好项目准入关,凡是严重污染环境、影响节能减排的项目,不管项目多大,坚决不予审批。
为抬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产业项目审批,江西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要求投资省类“两高”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统一集中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环保按行政权限逐级上升一级审批。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或违反节能、环保审查批复意见的建设单位,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江西省环保局还对新建项目实行联审制度,以是否有排污总量指标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实行“禁止审批”、“区域限批”、“缓批”等措施,严格控制污染增量。2008年,全省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211个,否决94个。
江西省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停止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停止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银行停止对其金融支持,环保部门不通过其上市环保核查。
同时,江西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推进减排。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制度,分别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进展缓慢、全省排名靠后的6个设区市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对污染减排工作措施不力、减排项目进展缓慢的8个县(区)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对26家废水长期超标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或落后生产线进行淘汰关停,责令10家减排工程建设滞后或治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或生产线停产治理,对9个减排项目进展缓慢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对落实不到位的,由省环保局通报省监察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没有总量控制指标余量或者没有替代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有关部门不予批准。
开展专项建设,大上治污工程
目前,江西正在实施的最大“绿色工程”是2008年开工建设的85个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将85个县级污水处理设施作为一个项目、统一融资、集中建设、建成出让、统一还贷。首批45个县(市)污水处理厂于去年8月开工建设,2009年8月将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第二批40个县(市、区)污水处理厂2008年12月1日开工建设,将于2009年12月建成运行,到时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56万吨/日,建设配套管网3310公里,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以上。
火电厂脱硫是工程减排的关键。目前,全省脱硫机组装机容量450万千瓦,占全省统调火电厂894万千瓦装机容量约65%。江西省总量办负责人介绍说,去年全省统调火电机组发电量比上年同期减少23亿千瓦时,其中脱硫火电机组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1万吨。
同时,江西省狠抓规模相对较小的造纸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减排工程,去年全省有近20家废纸造纸企业在原有废水物化处理基础上新建了废水生化处理设施,实现了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个突破,一个创新”,做好今年工作
“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是江西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新的一年里,江西省环保工作在新形势下如何应对?省环保局局长邓兴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五个突破,一个创新”概括了今年环保工作基本思路,即以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龙头,在创建绿色江西上求突破;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重点,在完成减排上求突破;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在保护绿水青山上求突破;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手段,在改善绿色民生上求突破;以强化环保队伍建设为保障,在提高绿盾能力上求突破;以促进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在拉动绿色经济上求创新,为实现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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