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出台“合纵连横”激发出版业活力
2009-04-07 10:26:16.0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编:任伟
【编者按:近期,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原出版)通过公开竞拍取得该公司28.99%股权,成为S*ST鑫安第一大股东,市场推测或有意借壳;中国出版集团旗下三家单位“分立上市”;而已上市的出版传媒(601999)和时代出版(600551)则表述将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整合】
【中华印刷包装网】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印刷发表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切实推进 “跨地区、跨媒体、跨产业”的出版行业整合进程。这不仅有利于激发更多出版企业上市的热情,而且对于已上市企业来说,必将掀起一场资产“合纵连横”的高潮。
伴随《指导意见》的出台与落实,出版行业必将释放更大的“资本活力”。
此次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要求除明确为公益性出版物出版单位外,所有地方和高等院校经营性出版单位于2009年底前完成转制,所有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出版单位2010年底前完成转制。
改制的彻底完成为出版公司扫清了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格障碍”,不仅有利于增加优质出版公司上市容量,而且有利于已上市的出版公司通过政策优惠进行重组并购,大规模提升业绩。
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允许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即破除原先出版单位按行政体制规模层层设立的“框架”。《意见》表示,鼓励和支持拥有多家新闻出版单位的地方、中央部门和单位整合出版资源,组建出版传媒集团公司;鼓励和支持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新闻出版单位,按照优势互补、自愿结合的原则,跨地区、跨部门组建出版传媒集团公司。此外,不仅允许总署直属的中央和地方出版单位进行联合,而且鼓励这些国有出版企业对中央部属出版单位进行联合重组。
其次,在实现了“体积”倍增之后,要引进出版行业外的战略投资者,实现股份制。在这方面,不再对所有制进行区分,既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参与出版传媒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又要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的前提下,鼓励非公有出版工作室与国有出版单位进行多种方式的合作,尤其是资本与项目合作等。
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之后,政策还积极支持条件成熟的出版传媒企业,特别是跨地区的出版传媒企业上市融资。这一表述中,与以往不同的地方在于,特别强调对“跨地区的出版传媒企业”上市过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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