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民营书业数据纳入出版物销售统计
2009-07-10 16:58:13.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责编:任蓓
【编者按:据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出版物纯销售额为512.62亿元人民币。但对于13亿中国人来说,512.62亿元是不是太少了?与其他行业相比,是不是也太少了?】
【我要印】据报道:据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出版物纯销售额为512.62亿元人民币。在上年的基础上,增长了1.64%。在新兴媒体不断冲击的情况下,出版物销售额能达到上述数字已属不易。但对于13亿中国人来说,512.62亿元是不是太少了?与其他行业相比,是不是也太少了?2007年,石油开采业销售收入是8497.14亿元,烟草行业是3737.61亿元。与国外相比,是不是也太少了呢?总部设在德国的贝塔斯曼传媒集团,其2006年销售收入已达到193亿欧元。
虽然512.62亿元少了点,但也说明我们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关键是中国的出版物销售额实际并不止这个数字。512.62亿元是国有出版发行企业的统计数字,并不包括中国业已存在的上万家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销售额。这个销售额是多少,还是一个无解的谜。前不久敝人去山东考察,世纪天鸿董事长任志鸿先生告诉我,他曾经对山东的非公有出版工作室销售额作过一个调查,约为100亿元。当然,山东是全国民营书业做得特别好的省份,不能以此类推。但也说明,中国出版物销售额,从任何角度来看都不止512.62亿元。
到2008年,中国GDP已达到24万亿元人民币,很多机构预测中国今年要超过日本,到2027年要超过美国。我不知道,这24万亿元人民币仅仅是国有企业还是包括中国境内所有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中国经济正因为包容不同经济成分的存在才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绩,中国的统计数字正因为包括不同经济成分取得的成果才有这样的国际地位。由此我想到,我们的出版统计是否也应将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纳入统计范围呢?
也许,对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统计存在一些技术性的问题,但主要原因恐不在于此,而估计是多年来对其认识上的误区。多年来,我们不承认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存在,并且称其做法是买卖书号的非法行为。结果是没有非公有出版工作室“自投罗网”去呈报销售数字,这应该是中国新闻出版统计数字的缺失。所以,中国出版人多年来的贡献被埋没,中国出版统计的数字多年来不完全。
目前,新闻出版总署已经意识到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对中国出版的贡献,将其称之为新兴出版生产力,并承诺要给予一定的出版权。我想,如果真正让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浮出水面,中国出版业图书销售额再统计时将不会再是512.62亿元,而是1000亿元甚至更多。因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登堂入室不仅是简单的数字相加,而是对中国出版封闭格局的一个巨大冲击。中国经济30年的发展历程已经说明了这个道理,中国出版也将再次证明这个道理。这次对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重新解读,书业普遍认为是“春风已度玉门关”。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相关政策,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我始终相信,出版生产力解放之日,就是中国出版的大发展大繁荣之时。2007年,512.62亿元的销售额将永远成为历史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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