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新中国百名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
2009-08-17 13:54:13.0 来源: 科印网 责编:何溢寰
- 摘要:
-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配合做好新闻出版总署表彰业绩突出的优秀出版企业家等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决定色彩,在全国印刷行业中评选表彰100名做出杰出贡献的印刷企业家
【我要印】讯: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数字印刷,我国印刷业快速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高度关心支持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国印刷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图像处理,造就了一大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战略投资者和职业经理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多种所有制经济竞相发展的印刷产业格局已经形成。涌现出一大批勇于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促进祖国印刷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印刷企业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配合做好新闻出版总署表彰业绩突出的优秀出版企业家等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决定色彩,在全国印刷行业中评选表彰100名做出杰出贡献的印刷企业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1.推荐评选范围
新中国成立以来曾经或现在在书报刊、包装、商业和其他印刷企业、已转制的印刷科研机构以及印刷设备、器材制造销售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国有、民营、股份制、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印刷及相关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
2.表彰名额100名。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印刷业管理条例》。坚持科学发展食品包装,坚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服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印刷业,恪守职业道德,在历次年检中无不良记录投资采购,在贯彻《印刷行业公约》中有良好表现。 现状及趋势
2.业绩优秀、贡献突出。能够为企业制定清晰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所经营的企业稳步发展,有较强抗风险能力,主业突出、生产效率高、核心竞争力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业绩在行业中位居前列标签,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善于吸收先进技术,不断推进技术进步,根据国内外市场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印刷技术和设备秋山国际,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发新产品,使用新技术,开创新领域,在节能、环保和产业升级方面具有国内先进水平。
4.管理科学、质量优良。实施质量、环境、安全等认证体系书刊印刷,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推进信息化企业管理,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完整、严谨,管理科学有序。有产品质量保障制度和体系,产品质量优良失业,获社会和主管部门公认。
5.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提升职工整体素质过度包装,企业凝聚力、竞争力强。在创建学习型组织,构建和谐单位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软包装
1.名额。新中国百名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评选工作组根据企业家评选条件和企业家分布状况分配推荐人选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2),推荐名额共120名。
2.方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各省(区、市)印协与中国印协相结合,以地方印协推荐为主。中央企业、中国印协分支机构直接参与推荐。
3.程序和时限。
①各省(区、市)印协和中国印协各分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各省(区、市)印协和各分会要按照入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上海光华,经必要程序后,向中国印协评选工作组办公室报送新中国百名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推荐人选材料。上报之前充分听取业内意见和纪检监察、税务部门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②评审。中国印协成立新中国百名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评选工作组,负责对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选,提出百名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建议名单。
③公示。将评出的百名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建议名单通过中国印刷行业网等媒体在全行业进行公示数码印刷,公示时间为5-7个工作日。
④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100名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名单并在行业媒体上公布名单及事迹。
4、材料要求。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的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统一制发的《新中国百名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评选推荐表》(一式3份,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加盖公章)和书面事迹材料(一式3份色彩管理,加盖公章)。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事迹材料在2500字以内)。报送书面材料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版。
5、时限。2009年8月25日前各省(区、市)印协、中国印协各分支机构报送推荐的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的有关材料。
四、奖励方式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授予“新中国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通过行业媒体广泛宣传。
五、组织领导和评选机构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成立新中国百名杰出贡献印刷企业家评选工作组,负责评选表彰组织领导和评选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印协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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