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版委员会过度到出版署
2009-09-17 15:06:18.0 来源:回忆出版委员会(王仿子) 责编:涂运
出版委员会的名称和地址
党领导下的出版事业从分散走向集中统一,是1948年中央电召黄洛峰到解放区的时候就有的打算。1949年3月,黄洛峰到石家庄向中央请示出版工作,中央的指示是:“出版工作需要统一集中,但是要在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在有利和可能的条件下,有计划的、有步骤的走向统一集中。”
到6月,出委会认为贯彻中央统一集中的时机成熟,决定召开一次党的出版会议,讨论出版方针和统一集中问题。由黄洛峰、华应申、王子野、王钊、陈正为、孙清泉、程浩飞组成筹备班子。8月6日中宣部发出开会通知,指出这次会议的目的:“在于总结出版发行工作经验,了解过去及当前的工作情况,决定今后新华书店出版发行工作的方针和统一办法”。陆定一称这次会议为“决定今后出版工作的共同纲领”。
会议名称定为“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会议内容却超出新华书店范围,是新中国整个出版事业的问题:出席会议的也不仅仅是新华书店。只因为当时出版总署尚未成立,所以采用这个名称。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华东、华中、华北、东北、西北区的新华书店(在华东、华北、华中、西北地区各有一二位宣传部的同志参加),有出委会、三联书店、解放社、教科书编审委员会、新华印刷厂、天津知识书店等,共有代表74人,列席者42人。出委会的8名委员全部作为代表出席外,处科级负责人12名作为列席者参加会议。
毛主席为会议题词:“认真作好出版工作”,并于10月18日晚6时30分(会议闭幕前一天)在中南海颐年堂接见全体与会人员,由胡愈之一一介绍,逐个与主席握手。朱总司令为会议题词:“加强领导,力求进步”,并在开幕式上讲话。
开幕式由胡愈之主持,并致开幕词。陆定一作国际问题报告。在大会上作报告的,还有:胡愈之的《全国出版事业概况》,黄洛峰的《出版委员会工作报告》,徐伯昕的《国统区革命出版工作报告》;此外,有东北、华北、西北、华东、华中各区新华书店的工作报告;还有随军书店和三联书店工作报告。陈伯达作了版本问题的讲话。在19日的闭幕式上,胡乔木讲话,黄洛峰作会议总结报告,陆定一致闭幕词。
在毛主席接见这一天晚上,全体人员从中南海回来,以极其兴奋的心情连夜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内分:方针、领导与组织、统一集中的步骤三部分),及其附件:《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各部门业务的决定》(其中计有:编审出版工作统一办法;印刷工作统一办法;发行工作统一办法;企业化管理的统一办法等四部分)。这两个文件中至今令人回味的有以下几点:
一、提出了中央与地方出书的分工。规定“各地新华书店出书范围除上级指定的以外,有甲:通俗读物、文艺作品、地方性的书刊;乙:本地区的典型经验及材料;丙:活叶文选与地区性的各种补充材料;丁:经核准可以分区编印的小学教科书及其他出版物”。这个出书方针,显然是考虑到当时各地(上海除外)的出版力量而定下来的。以后发展并被归纳为“地方化、通俗化、群众化”的地方出版社的“三化”方针,到1979年长沙会议才确立“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新的出书方针。
二、强调尊重著作权。关照各地新华书店:“未得原出版者及作者同意,不得加以翻印”,“征得原出版人同意而重印书刊时,应注明所依据原版本之出版者及出版日期地点。”“凡新华书店出版书刊,统一由收稿地支付稿费,其他地区新华书店重印,……分担稿费,并应将印数通报新华总处,……”当时还谈不到制订著作权法,著作权按照习惯法得到尊重。
三、规定新华书店(包括出版、印刷、发行)“实行企业化,必须励行经济核算制度。”“各地区工厂,均应实行成本会计制度,并统一规定当地的定价(注:应为工价),保持合理的利润率。”“各地区应将供给制及半供给制的待遇办法,逐渐统一为薪金制。”这里为出版社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提供了一个材料。
陆定一的闭幕词肯定这次会议的成功。他说:“会议的成绩,是在政策上、组织上、制度上、业务上都得到了一致的意见,奠定了全国新华书店统一的基础”。
《人民日报》于lO月21 日发表社论《出版会议的收获》。社论说:“这次会议的成绩首先是确定了全国新华书店的统一集中、加强企业化经营管理的方针和具体办法”。“会议明确规定了今后的出版事业要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此就必须大量出版有益于人民的通俗读物。在发行工作上须扩大发行网,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把书送到广大人民手里。会议还对书刊的校对工作加以严重注意,把校对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提出来。”
11月,出版总署成立,由胡愈之和叶圣陶、周建人分任署长、副署长。出委会改组为出版总署出版局,由黄洛峰、祝志澄、华应申分别担任局长和副局长。出委会人员和出版生产业务均归属出版局,出委会作为党的临时出版机构的历史使命宣告结束。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