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成捆“美元” 满大街送路人
2009-10-30 09:12:31.0 来源:半岛晨报 责编:喻小唛
- 摘要:
- 昨日14时,西安路天兴罗斯福门前,几个打扮入时的酷小伙,一人手里拿了厚厚一沓“美元”,向来往行人发放。原来,这是一家美发店在搞促销,发放100元和25元的代金券,而这些代金券印有华盛顿头像,乍一看还真像美元。
【我要印】讯:昨日14时,西安路天兴罗斯福门前,几个打扮入时的酷小伙,一人手里拿了厚厚一沓“美元”,向来往行人发放。原来,这是一家美发店在搞促销,发放100元和25元的代金券,而这些代金券印有华盛顿头像,乍一看还真像美元。
哄抢一把钱 原是代金券
早在10月27日,就有读者报料,称西安路天兴罗斯福门前有人手拿成捆“美元”,沿街发放,甚是雷人。昨日,又有读者报料,记者立即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是一家美发店的促销代金券,券上印有华盛顿头像,乍一看还真像美元。“不搞点特色发不出去,那些发白纸传单的举手举半天才能发出去一张,他们那个一拿出来,都有绕道跑过来要的。”附近一个发传单的人说,他也过去抢了几张,主要是好奇。
按地址,记者找到这家美发店,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开业不久,搞了一些促销活动。做的美元代金券有两个版本,分别是100元和25元,不过图案一样。对比真正的美元,记者看到,两者除了图案中间用的华盛顿头像一样外,边框和水印位置都不一样。同时,代金券正反面都印有宣传美发店的汉字。
仿印货币 国家有限制
“这种像钱似的东西能随便印吗?”有读者反映,他们也曾在洗浴中心等不同场所收到类似的优惠券。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的律师范洪飞。
范洪飞认为,如果要追责,首先要确定,这一商家印制、发售的赠券属不属于代币券。《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同时该法45条规定,对于印制、发售代币券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我国广告法及人民银行法都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但对于使用与外国货币相同或相近似的图样则没有作出规定。
昨日,记者以商家身份致电多家印刷厂,提出印制以货币为底的代金券,几家印刷厂的业务员对这种“创新”表示陌生,“很少这么印,仿人民币我们绝对不敢,要是防外币也要设计一下,要做得特别不像。”一般,2万张类似的仿外币宣传制品大约1000元,若做细致加工大概另加三四百元。“我们一般就是把几种外币东拼西凑,远看很真近看很假,这样不犯规还能达到好效果。”一个业务员这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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