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署发起成立“中国版权协会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
2010-01-21 09:33:29.0 来源:新京报 责编:涂运
- 摘要:
- 网络环境下的影视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一些网站未经授权,大量非法复制、上载和传播他人的影视作品,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的经营传播秩序。在国家版权局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会积极筹建中国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为互联网行业著作权保护工作搭建一个平台。
【CPP114】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昨天(20日)下午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发起成立了“中国版权协会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首批加入委员会的120家企业联合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承诺规范网络使用传播作品的秩序。
新闻出版总署称,网络环境下的影视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一些网站未经授权,大量非法复制、上载和传播他人的影视作品,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的经营传播秩序。在国家版权局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会积极筹建中国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为互联网行业著作权保护工作搭建一个平台。
这也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民间出现以联盟形式声讨和反对视频网站盗版行为后,版权主管部门首次以官方身份对此问题进行表态。有业内人士表示,主管部门的正式介入,对于改善目前网络视频版权领域内相对混乱的现状将有本质性帮助。
在视频盗版问题上一度“势同水火”的搜狐老板张朝阳和优酷老板古永锵昨天(20日)同时出现在了发布会现场。前者作为代表宣读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后者作为120家企业的唯一代表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的联合采访。
张朝阳表示,中国互联网在发展十几年来已经形成不少行业自律,但因缺乏强制性,自律不够,时常有侵权发生。“企业不应将侵权归罪于用户和技术问题,这需要企业的态度”、“针对视频版权侵权案件,仍需要采用诉讼来解决”。
古永锵在接受联合采访时回应称,优酷在版权内容保护和版权认证认领相关技术的开发方面推出新合作机制,通过该系统优酷会全面屏蔽不符合版权认证的视频内容。
新闻出版总署称,网络环境下的影视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一些网站未经授权,大量非法复制、上载和传播他人的影视作品,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的经营传播秩序。在国家版权局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会积极筹建中国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为互联网行业著作权保护工作搭建一个平台。
这也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民间出现以联盟形式声讨和反对视频网站盗版行为后,版权主管部门首次以官方身份对此问题进行表态。有业内人士表示,主管部门的正式介入,对于改善目前网络视频版权领域内相对混乱的现状将有本质性帮助。
在视频盗版问题上一度“势同水火”的搜狐老板张朝阳和优酷老板古永锵昨天(20日)同时出现在了发布会现场。前者作为代表宣读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后者作为120家企业的唯一代表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的联合采访。
张朝阳表示,中国互联网在发展十几年来已经形成不少行业自律,但因缺乏强制性,自律不够,时常有侵权发生。“企业不应将侵权归罪于用户和技术问题,这需要企业的态度”、“针对视频版权侵权案件,仍需要采用诉讼来解决”。
古永锵在接受联合采访时回应称,优酷在版权内容保护和版权认证认领相关技术的开发方面推出新合作机制,通过该系统优酷会全面屏蔽不符合版权认证的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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