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过度包装:低碳经济的里程碑
2010-04-20 00:00:00.0 来源:食品商务网 责编:Quincy
- 摘要:
- 商品的过度包装,首先带来的问题就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至2009年,我国包装业企业已超过25000家,年产量约3000多万吨。由于70%以上的商品包装为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即变为包装废弃物。因此,仅去年我国668座城市产生的8000万吨生活垃圾中,有30%是包装废弃物,即每年产生约2400万吨包装废弃物,较2008年增长约12%。
【CPP114】讯:中国是礼仪之邦,每逢节日,亲朋好友间相互赠送礼品是社交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因此商品的过度包装所造成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也成为了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秋佳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在这一天人们最主要的活动就是吃月饼。然而,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月饼的包装越来越精美,价格也是水涨船高,几块月饼竟然卖到几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天价月饼”与“豪华礼盒”不断推陈出新,不仅使节日本身变了“味道”,豪华的包装在废弃后更是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早在2005年9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就发布了月饼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月饼》(GB 19855-2005),标准中明确规定月饼包装要求选择可降解或易回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材料,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体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cm。标准实施以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市场上的“天价月饼”已基本不见了踪影。但是,其他商品,尤其是食品与化妆品的过度包装问题,也渐渐凸显出来。
为解决我国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间的矛盾,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综合体现了促进经济增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及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价值;明确了政府的责任与企业的责任;通过预防优先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指出了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是发展我国循环经济的必要措施。但是,《循环经济促进法》仅仅对于循环经济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对于一些诸如如何遵守、如何鼓励、如何追究责任等问题,并没有进一步明确。因此,该法只是一部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如不能设立详细的规章与其衔接,那么,这部法律将缺乏有力的可监督性与可执行性。
为推动我国食品及化妆品生产企业减少商品中的消耗,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由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共同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于2009年3月31日发布,并定于今年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对于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品、化妆品及其它食品的包装空隙率、成本及层数都分别做出了明确的限制说明。其中包装层数统一要求不可超过3层,粮食的包装不得超过2层;成本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其中商品销售价格的核定以商品制造商与销售商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或以该商品的市场正常销售价格计算;由于商品种类的不同,空隙率的要求略有不同,如饮料和酒的最大空隙率为55%,糕点的最大空隙率为60%,化妆品的最大空隙率为50%,粮食的最大空隙率为10%等,但是所有食品和化妆品的最高空隙率不得超过60%。因此,这也是我国继颁布《循环经济促进法》后,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低碳经济所迈出的重要一步。
“过度”问题一大堆
商品的过度包装,首先带来的问题就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究其原因,由于包装材料的种类繁多,涵盖纸类、塑料、金属、玻璃、陶瓷、木材及复合材料等。
商品的过度包装,首先带来的问题就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至2009年,我国包装业企业已超过25000家,年产量约3000多万吨。由于70%以上的商品包装为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即变为包装废弃物。因此,仅去年我国668座城市产生的8000万吨生活垃圾中,有30%是包装废弃物,即每年产生约2400万吨包装废弃物,较2008年增长约12%。
仅以北京为例,自2003年以来,北京城市固体生活垃圾增长率均在10%以上,并呈现逐年走高的趋势。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去年的统计,北京市每天产垃圾1.84万吨。按照这个数字计算,北京市平均每天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就达5540吨,且每逢节日,都是包装废弃物产生的高峰期。
大量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又是如何被处理的呢?根据目前的数据显示,80%的包装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一起被送往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2008年,我国耕地面积18.3亿亩,而垃圾堆存侵占的总面积已达75万亩耕地,相当于每万亩耕地就有3.75亩用来堆放垃圾。这些被填埋的包装废弃物,不仅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够分解,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废弃物中的有毒化学成分和金属材料,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大气、土壤以及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大量包装废弃物的产生,也使我国的垃圾填埋场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设计处理能力已经远不能满足城市化建设进程对垃圾处理的需求。以北京安定填埋场为例,该填埋场共三期工程,设计日填埋能力约1400吨,而实际每天要填埋来自宣武区、丰台区以及大兴区的垃圾近3000吨,超过日处理能力一倍之多。
如不能彻底解决包装的“减量化”问题,那么我国的生活垃圾处理就无从谈起;如不能尽快遏制商品的过度包装,那么未来的几年内,“垃圾包围城市”将成为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困境。
过度包装除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之余,还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根据2009年的统计结果,在我国生产的约3000万吨包装制品中,除纸箱、啤酒瓶、塑料周转箱等回收情况较好外,其余产品回收率都相当低,整个包装行业的平均回收率仅为20%。据初步估计,每年全国包装废弃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可利用而未利用的废弃资源价值达300亿元。
究其原因,由于包装材料的种类繁多,涵盖纸类、塑料、金属、玻璃、陶瓷、木材及复合材料等。为防止产品损坏,不少产品的包装中还有大量的缓冲材料和填充料,如发泡塑料、海绵、碎纸等。按包装品的形态,包装废弃物又可分为:袋、盒、瓶、罐、桶、箱等。因此,如果不能从源头进行分类,那么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率难以保证。减少过度包装,实现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循环利用,也将成为我国解决垃圾问题,实现循环经济的必要措施。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迈出了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经济的第一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也正是我国为将《循环经济促进法》落在实处所进行的重要尝试。有理由相信,《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这部耗费了大量心血的法规也必将使我国的循环经济建设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中秋佳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在这一天人们最主要的活动就是吃月饼。然而,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月饼的包装越来越精美,价格也是水涨船高,几块月饼竟然卖到几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天价月饼”与“豪华礼盒”不断推陈出新,不仅使节日本身变了“味道”,豪华的包装在废弃后更是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早在2005年9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就发布了月饼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月饼》(GB 19855-2005),标准中明确规定月饼包装要求选择可降解或易回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材料,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体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cm。标准实施以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市场上的“天价月饼”已基本不见了踪影。但是,其他商品,尤其是食品与化妆品的过度包装问题,也渐渐凸显出来。
为解决我国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间的矛盾,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综合体现了促进经济增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及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价值;明确了政府的责任与企业的责任;通过预防优先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指出了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是发展我国循环经济的必要措施。但是,《循环经济促进法》仅仅对于循环经济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对于一些诸如如何遵守、如何鼓励、如何追究责任等问题,并没有进一步明确。因此,该法只是一部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如不能设立详细的规章与其衔接,那么,这部法律将缺乏有力的可监督性与可执行性。
为推动我国食品及化妆品生产企业减少商品中的消耗,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由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共同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于2009年3月31日发布,并定于今年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对于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品、化妆品及其它食品的包装空隙率、成本及层数都分别做出了明确的限制说明。其中包装层数统一要求不可超过3层,粮食的包装不得超过2层;成本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其中商品销售价格的核定以商品制造商与销售商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或以该商品的市场正常销售价格计算;由于商品种类的不同,空隙率的要求略有不同,如饮料和酒的最大空隙率为55%,糕点的最大空隙率为60%,化妆品的最大空隙率为50%,粮食的最大空隙率为10%等,但是所有食品和化妆品的最高空隙率不得超过60%。因此,这也是我国继颁布《循环经济促进法》后,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低碳经济所迈出的重要一步。
“过度”问题一大堆
商品的过度包装,首先带来的问题就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究其原因,由于包装材料的种类繁多,涵盖纸类、塑料、金属、玻璃、陶瓷、木材及复合材料等。
商品的过度包装,首先带来的问题就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至2009年,我国包装业企业已超过25000家,年产量约3000多万吨。由于70%以上的商品包装为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即变为包装废弃物。因此,仅去年我国668座城市产生的8000万吨生活垃圾中,有30%是包装废弃物,即每年产生约2400万吨包装废弃物,较2008年增长约12%。
仅以北京为例,自2003年以来,北京城市固体生活垃圾增长率均在10%以上,并呈现逐年走高的趋势。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去年的统计,北京市每天产垃圾1.84万吨。按照这个数字计算,北京市平均每天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就达5540吨,且每逢节日,都是包装废弃物产生的高峰期。
大量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又是如何被处理的呢?根据目前的数据显示,80%的包装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一起被送往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2008年,我国耕地面积18.3亿亩,而垃圾堆存侵占的总面积已达75万亩耕地,相当于每万亩耕地就有3.75亩用来堆放垃圾。这些被填埋的包装废弃物,不仅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够分解,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废弃物中的有毒化学成分和金属材料,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大气、土壤以及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大量包装废弃物的产生,也使我国的垃圾填埋场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设计处理能力已经远不能满足城市化建设进程对垃圾处理的需求。以北京安定填埋场为例,该填埋场共三期工程,设计日填埋能力约1400吨,而实际每天要填埋来自宣武区、丰台区以及大兴区的垃圾近3000吨,超过日处理能力一倍之多。
如不能彻底解决包装的“减量化”问题,那么我国的生活垃圾处理就无从谈起;如不能尽快遏制商品的过度包装,那么未来的几年内,“垃圾包围城市”将成为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困境。
过度包装除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之余,还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根据2009年的统计结果,在我国生产的约3000万吨包装制品中,除纸箱、啤酒瓶、塑料周转箱等回收情况较好外,其余产品回收率都相当低,整个包装行业的平均回收率仅为20%。据初步估计,每年全国包装废弃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可利用而未利用的废弃资源价值达300亿元。
究其原因,由于包装材料的种类繁多,涵盖纸类、塑料、金属、玻璃、陶瓷、木材及复合材料等。为防止产品损坏,不少产品的包装中还有大量的缓冲材料和填充料,如发泡塑料、海绵、碎纸等。按包装品的形态,包装废弃物又可分为:袋、盒、瓶、罐、桶、箱等。因此,如果不能从源头进行分类,那么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率难以保证。减少过度包装,实现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循环利用,也将成为我国解决垃圾问题,实现循环经济的必要措施。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迈出了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经济的第一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也正是我国为将《循环经济促进法》落在实处所进行的重要尝试。有理由相信,《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这部耗费了大量心血的法规也必将使我国的循环经济建设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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